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要约与承诺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要约与承诺以及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a.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B.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与承诺的定义及区别
要约和承诺怎么区分
1、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
二、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民法典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对于要约和承诺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对别人发生承诺的同时,别人也会对自己发生承诺,承诺可以是口头承诺,也可以变成纸质承诺,不管哪一种都是需要负责的,尤其是纸质承诺,在不兑现的情况下会承担责任。
OK,关于要约与承诺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