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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房子能要回嘛

admin2个月前281

据中国好声音《新闻纵横》 8: 12报道,何老师与前妻宋女士于1991年10月登记结婚,1999年小儿子出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于2008年9月离婚,结束了17年的婚姻。和宋女士离婚后,何老师做了亲子鉴定,宋女士没有否认检测结果。

何老师认为,既然孩子是前妻在婚姻期间与其他人所生,就应该拿回这几年的赡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6万元。那么,他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联系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

主持人:本案原告何老师要求赔偿16万元。你觉得这个要求合理吗?

洪道德:我认为这既合理又合法。《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所以最高人民***对此类情况有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他们在婚姻期间发现了这种情况,那就已经是合法的离婚理由了,无辜的一方在离婚时肯定会得到更多的财产。如本案,如果离婚后发现婚姻期间对方不忠,也构成何老师有权向错误的一方要求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何老师要求6万元的维修费。6万元能否完全满足他的要求,必须由人民***根据本案的一些客观事实和证据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来考虑。如果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从何老师的角度来看,应该说是一个公平合理的要求。这是因为女方先对他不忠,后出轨,直到离婚后他才通过DNA鉴定发现违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何老师的精神伤害应该说是相当大的。

得到赔偿是肯定的,但只是多少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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