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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买增值税发票超过两百万什么后果
税务机关将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罚。 现在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号是开不出的,所以,只要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是虚开或假发票等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只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没有进项的公司应该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没有进项的公司,涉税事项相对复杂,不仅仅是开具增值税发票单一问题!单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角度分析,并没有任何障碍。用一句通俗的语言表达更直观:只有有真实的经济业务,据实爱怎么开怎么开!
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目前大约涉及18项税费;纳税义务的确认,需要遵照税法的规定;特别是增值税,受到纳税人身份、计税办法、法定抵扣凭证、税收优惠等因素的重大影响。税务工作的系统性特点,直接决定了其复杂性。题中一个“进项”的问题,需要系统的分析:
一、为什么没有“进项”?怎么开发票?这里的“进项”有两层含义:进项税额;商品物流的流向!纳税人没有进项,按照目前经营环境和税务环境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行业特点决定了纳税人没有或者少有“进项”自古以来,人们就力求将无数的经营主体按照行业做出分类,但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这样的归类后依然类目复杂。如果按照“进项”来划分一下行业,笔者认为以工资劳务为主要成本费用的公司,可以称呼为“少有进项税额的行业”!具体主要有:鉴证咨询业、建筑服务业等。
这些行业有一个共有的特点:能够取得的发票,大部分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只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大部分税前扣除凭证以劳务费、工资为主,且造表发放。
关于这一类型的公司,没有进项(无论是没有作为抵扣的进项税额,还是没有商品流向),只要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且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业务开具,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
2、会计核算不严谨不健全造成的“进项”缺失会计核算不严谨不健全在现实工作中,确实存在。大多与利益有关系,含税与不含税采购,直接决定支付金额的绝对值大小!同时,也有供应商资格也左右着“进项”发票的取得。
会计核算不严谨和不健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面临这样的现实问题,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背这个锅!但是,总体来看,进项税额的缺失,归根结底是由纳税人的“聪明才智”做出的取舍,主动放弃“进项的结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缺失”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为增值税的计税办法的不同,在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首选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现实工作中,部分供应商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定的困难,且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只有3%;部分供应商因为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了享受免税明确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少部分零星供应商既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缺失”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不健全相比一般纳税人尤为突出。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经济业务关系人相对狭窄,形成固定的圈子。既要考虑扩大销售,又要合理避免更高的税负,手段和方法千奇百怪,随意性很大。现实工作中,进项缺失在小规模纳税人中比较普遍,继而纳税义务的确定也存在不完整!
“进项”缺失与开票
经济业务有真实发生的基础,“进项缺失”开具发票是没有任何障碍的!笔者把这个问答归为会计核算的范围,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会计核算与税法存在重大差异!
“进项”没有进项发票,但是不影响会计核算的正常开展!现实工作中,没有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如真实发生的业务凭证——白条,也是可以据实正常记账,只是不能作为合法的税前扣除和抵扣罢了!
因此,笔者建议:进项缺失的会计主体,会计核算根据真实发生的原则,根据白条、物流流向、合同、资金流向,据实记账!同时,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将不合法税前扣除的项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可。销售发票正常开具即可!
“进项”缺失与风险
没有进项的纳税人,真实业务记账、开票都问题,但是有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现行税务机关,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认定,主要依据“三流合一”!没有合法的增值税“进项”发票、非现金流向、进销存物流,纳税人何以自证没有虚开增值税发票?其中的风险不可不查!
3、虚假经济业务一定没有“进项”虚假的经济业务,是不可能有完整的进项!正常的经济业务,要么自产、要么外购,整个经济业务关系是完整的,虚假的经济业务外购和自建环节缺失,必然没有相关的进项!
这种“进项”缺失的情况,是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无论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100份或者金额达到4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金额的限制只要开具一份,其中的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再次不再赘述!
二、综述没有“进项”的纳税人,只要是真实的经济业务,据实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障碍,注意规避“虚开的”风险;没有真实的经济业务,虚构交易,一定不会有“进项”,妄图开具增值税发票使不得!
专票有什么用
专票对企业具有很大的用处。1,专票对企业非常有用。2,专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开具专票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同时还可以作为企业纳税的凭证。相比于普通发票,专票能够更好地展示企业的销售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发票的冒领和重复开具问题,从而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益。3,在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开具专票也是需要遵循一些规定和程序的,如要求企业向客户开具明细清单、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因此企业需要在开具专票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进行规范管理。
低价买入增值税专票是否合法对此你怎么看
“低价”买入增值税专业发票,凡是买入发票的行为均构成违法!法律明文禁止!将面临经济责任处罚和刑事责任打击!
本文,笔者不再照读法律条文。从现实工作的角度,谈几点经验:
一、现实工作中违法买入增值专业发票的主要形式1、现实工作中,部分行业进项税额的组成,决定了其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对“不足”。
从正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判断进项税额不足,是没有道理的,本身就不具备抵扣的条件。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的目的,非法虚构经济业务买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的形式!
2、小企业在现实经营过程中,确因为供应商开票加价、供应商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已有根本改观)条件等原因。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但没有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只取得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继而,从其他渠道违法虚构交易事项买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的形式!
3、专门以套取国家相关税费,实际操控多家企业,违法制造虚假交易事项,相互开票“洗税”。这类行为属于变相买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隐蔽性、涉案金额等危害性特别大!
二、“低价”不低1、违法对价5%票面税率(征收率)按照现行税法和征管法的规定,从3%到13%(16%)不等。买卖发票的不法分子,以无限趋利为主要目的,买入发票实际支付的货币趋近于票面税率!现实工作中,这个比例大约在票面税率的50%左右,也有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卖”得更便宜(姑且用买卖称呼,非商品,本就不能买卖)。本文依5%为例!
2、补缴或转出增值税(据实)首先申明一下,补缴增值税目前对于违法买入增值税行为的经济处罚,属于最轻的处罚措施!所有人都清楚,增值税的销项税是由开票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是,违法买入增值税专业发票,被查实的,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须转出!
为什么开票人走逃消失,要受票人来补缴增值税?主要2个方面内容:以少缴或不缴增值税为目的,虚构交易事项买入发票的,有主动故意的,笔者支持相关的处罚;不小心,与会计主体有真实经济业务关系的合作商,突然跑了消失了,这部分增值税或补缴或转出,由受票人承担,笔者觉得值得商榷!
3、相应的滞纳金、罚款滞纳金每天0.05%,很多长期隐藏的违法买入发票的行为,最后被揪出来,滞纳金的绝对值也是很吓人的!罚款0.5到5倍的罚款!
4、小结违法买入增值税专业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用于所得税前扣除,短期少缴或不缴税金。大数据下,被查处是必然。损失对价、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得不偿失!
三、刑事责任相关法律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没有金额限制!宽松期和过渡期,利剑头上悬,别再涉险!
四、代开发票笔者建议,按照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具发票有困难的,适合代开发票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这是目前风险最小的办法!
关于使用伪造增值税专票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