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认为判决有误的,可以申请再审。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诉进行再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诉进行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
向省最高***申请再审怎样写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和格式和***书是差不多的,将诉讼主体改再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载明申请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事实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申请再审立案难吗
相对来说比较难,繁琐。向最高院申诉,须提交材料民事申诉状。向与二审***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须提交材料申请提请抗诉状。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应向人民***立案庭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经人民***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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