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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谈谈孙二娘
孙二娘的这种行为,不管是按照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还是三要件说,古今中外的法律都可以定她三个罪:
第一,故意杀人罪。
第二,盗窃罪。她不但谋财害命,而且以杀人、卖人肉为目的,然后对被害人的银两顺手牵羊,窃为己有,因此,可以单独定个盗窃罪。
第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孙二娘以人肉冒充牛肉,当属“以假充真”无疑。
【水浒传】孙二娘肉包子真是人肉做的吗还是以讹传讹吓唬人的
问,菜园子张青,他是唯一知情者。
眼见不一定为实。《水浒传》的作者,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
张青孙二娘开黑店,做人肉包子,为何却不杀和尚、妓女和犯人
第一,和尚没油水可捞,里头还藏有官府逃犯,亡命之徒,杀之无益。
第二,妓女见多识广,防范心重,不好杀;妓女经常参加群聚活动,关注她们的粉丝多,影响范围大,若是突然在孙家店莫名消失不见,容易引起官府注意,走漏风声。
第三,犯人大多是亡命之徒,一没钱二没货,劫杀无益。并且,黑道上混的互相多少都有些许牵扯,而且彼此盲目崇拜,互相听说过彼此的名号,大家心照不宣都是一伙的,所以不杀。
很好奇水浒传这部书具体是怎样把做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夫妇洗白的
若能上梁山,第一先杀王矮虎,第二剁下李逵的狗头,开黑店的孙二娘张清和谋财害命的张横张顺通通砍成肉泥。
名著 (水浒传) 中卖人肉包子,被称为“母夜叉”的是谁
水浒中梁山泊有三个女汉子,母夜叉是孙二娘。
一丈青是扈三娘,母大虫是顾大嫂.,这个初中曾经考试过,所以印象深刻。
孙二娘开黑店卖人肉包子,官府为何不管
评书上说是有人指甲
梁山好汉为什么还要招收开黑店杀人越货、做人肉包子的人入伙他们究竟是个什么组织
武松自杀了潘金莲西门庆两个奸夫淫妇,为哥哥武大郎报了仇后,便提着两颗人头和王婆到县里投案自首,县官当即升堂,武松就拿出早已准备的口词当堂念必,县官收监上报府廰,府厅审结发送2000里外充军。如今来到孟洲路上,六月天气,炎炎烈日当头,甚至饥渴,两个押解公差看见路边有个酒店门口坐着一个妇女,正在招揽路过的客商。他们三位应道:摆酒菜上来,一会儿的酒菜就摆齐了。两个公差已经饿得不行了就不顾一切的大吃大喝起来,武松留着心,不吃不喝,发现有点不妙,就将酒倒了。假装喝倒了,两个公差一会儿就倒在地上晕过去了。这时候这个妇女就呼小二,小三来收货送到后面斩了剝皮剁肉。武松跳将起来一把抓住那女子,暴打一顿。女子立即服软。武松捉住她一同到后面正碰上她丈夫张青,张青服软,原来女人叫孙二娘。他们夫妻开的黑店,经常劫杀过路客商,劫人钱财和生命,将人肉做包子卖。张青便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看,见壁上绷着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那两个公差正在剥皮的凳子上,武松叫张青立即救活两个公差。作者几次详细的描述了开黑店的几个开黑店的几个人:一个就是张青夫妇;二个就是李立都开黑店;三个就是朱贵酒店是梁山下属机构旗舰黑店非比寻常,比他们两家更大。朱贵对林冲说:我这个酒店既是情报部门,又兼后勤保障,也是做杀人越货的构当。
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详细的介绍和揭露这些黑店呢?无非是揭露高俅蔡京一伙当权者敲骨吸髓,没有遭到怨恨,而这些开黑店的家伙却遭到人们的痛恨。另外也说明水泊梁山招收的人员也有些恶魔没有遭到严惩,还收为同伙。加之他们自己也开黑店,对他们的行为也打一个大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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