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优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admin4周前38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优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物业同时履行抗辩权怎么使用
  2. 享有不安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原来是后履行人
  3. 关于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
  4. 优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物业同时履行抗辩权怎么使用

可以使用,但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只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后履行的一为当事人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行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可降低成本。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先交货、后付款”或“先付款,后交货”,均有履行上的先后顺序,若应当先履行义务而未履行,实为违约,则后履行当事人即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若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不可能被履行了,则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已失去意义。

享有不安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原来是后履行人

是。后履行义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先履行义务当事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时,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关于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先诉抗辩权仅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担保法》第十七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情况为存在债务人物保和人保共同担保时,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文义解释,第二种先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三点:1)债权存在物保和人保;2)实现债权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3)存在债务人提供的物保。换言之,适用条件为(债务人物保+人保)或者(债务人物保+N第三人物保+人保)。但是对于(债务人物保+N第三人物保)这种情况,第三人是否拥有先诉抗辩权,法律法规尚未有明确规定。 学界和实务界主流观点认为(债务人物保+N第三人物保)这种情况,第三人拥有先诉抗辩权。

二抵押人未约定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因被告龚晓、孙立青系主债务人,系本位责任承担者,而被告孙加良、王再辉系替代责任承担者,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立法精神,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之规定,应首先对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对不能受偿的部分再对借款人以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与龚晓、孙立青、孙加良、王再辉、伍志萍、夏青金融借款合同***一审民事判决书【(2017)湘0211民初1066号】

综上所述,第三人提供物保仅在债务人也提供物保的情况下,才有先诉抗辩权。

优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优先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时,债务人可以以自己的优先权权利进行抗辩,即先偿还对方的优先权债务。

这种权利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债务人的利益和权益,能够确保债务人不会因为债权人的要求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保障了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一般而言,在进行债务清偿时,优先抗辩权可以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一些法律上规定的特殊债务,如税款、劳动工资等等,可以在债务清偿时具有优先权,带有保障性质。

如果债务人没有合理的权利保护,很容易被迫优先偿还某些债务,而对自身的利益造成损失。

因此,优先抗辩权在保障债务人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e12d661fc7975d6b.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