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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阶级社会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根源是什么
- 搞分裂国家的人最高会判什么刑
- 刑法251条是指什么
- 什么是不当言论
- 反恐法主要内容
- 什么从正面鲜明的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
-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阶级社会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根源是什么
在剥削制度下,一个民族的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的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限制、歧视、掠夺和摧残其他民族的行为。
民族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即一个民族的统治阶级在本民族内部实行的阶级压迫在其他民族中的延伸。民族压迫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有消灭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才能消灭民族压迫。搞分裂国家的人最高会判什么刑
首要犯罪分子可判死刑,无期徒刑。剥多政治权力终身,没收非法所骗,和侵占的国家人民财产。
其它犯罪从犯可判三年,五年,十年或更多或一年两年不等。根据罪犯所危害的社会的程度,刑法的量刑也有所区别。(海林原作者观点)
刑法251条是指什么
《刑法》第251条的规定,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应当立案追究。以上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立案标准。
什么是不当言论
不当:不恰当。不当言论:让人听了不舒服的言语、发言,但在正常评论的范畴。
每个个体对不当言论是接受度和理解的不同,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或阈值。
所以尽可能提高自己的修养。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反恐法主要内容
反恐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制定的。
反恐法只要内容是: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什么从正面鲜明的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
中国同盟会
中国同盟会政治纲领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该纲领后又被解释为三民主义学说。
民族主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一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政府,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二是追求独立,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为独立的中国。但是,同盟会纲领中的民族主义没有从正面鲜明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
民权主义:创立民国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纲领的核心。
民生主义:平均地权孙中山主张通过“核定地价,增价归国”的方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希望“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但是,孙中山的“平均地权”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它没有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准革命中难以成为发动广大工农群众的理论武器。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认定及处罚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是指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强烈不满和痛恨的情绪和心理,即民族间的相互敌对和仇恨。民族歧视,是指对于某个民族不平等、不公正的对待,包括观念上的歧视和具体行为上的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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