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18岁不结婚犯法吗(美国跟未满十八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犯法吗)

admin3个月前641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18岁不结婚犯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18岁不结婚犯法吗以及美国跟未满十八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犯法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男子用5万纸币骗18岁女子发生关系,为何不构成犯罪

浙江一44岁男子刘某用5万“冥币”哄骗一名18岁女孩发生不正当关系,发觉被骗后女孩选择了报警,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事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女孩就这样被“白嫖”了。

一、特殊的“失窃”案

2021年4月1日凌晨2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来到温州市某公安局报案,称出租屋5万块钱现金被盗,要求警方立案侦查,据称该女子姓吴,今年只有18岁。

吴某称当天晚上带了一名姓刘的老板回出租屋,老板离开后家里的5万块钱现金就不见了,她怀疑家里的钱是被这名老板顺手牵羊盗走了。

民警通过调查后很快找到了这名刘姓中年男子,但男子对盗窃一事矢口否认,经过民警进一步地询问,这场“闹剧”的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原来这名刘姓男子并不是所谓的“老板”,而是一名普通的公司员工,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下邂逅了吴某,见吴某长得青春靓丽便起了歪心思,提出以每个月5万块钱“包养”吴某。

没想到利欲熏心的吴某当场答应了刘某的要求,当天晚上二人就在吴某的出租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事后刘某将装有“冥币”的黑色塑料袋放进了吴某出租屋的抽屉里面,随后便快速离开了,吴某当时并没有防备,直到送走了刘某后才打开抽屉查看,可打开塑料袋发现说好的5万块钱人民币居然变成了一堆“冥币”。

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的“冥币”,吴某瞬间傻眼了,冷静下来之后明白了自己被骗,她越想越气愤,又不甘心被“白嫖”,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二、刘某的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当地警方还没有公布处理结果,但是网络上很多专业法律人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普遍认为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犯罪,反而吴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了。

1、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犯罪人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威胁、伤害等其他手段强行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通过欺骗的方式和吴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吴某在这件事情中的确吃了亏,但是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刘某并没有违背吴某的个人意愿,是吴某主动把刘某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双方属于你情我愿,而且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吴某已经年满18周岁,所以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强奸罪。

2、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在“包养”问题上,刘某的的确确隐瞒欺骗了吴某,他用“冥币”代替金钱和吴某发生了关系,虽然刘某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占有了吴某的身体,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身体不属于“个人财产”,而且刘某并没有骗取吴某的个人钱财,所以其行为无法判定为“诈骗罪”。

3、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故意持有或使用,但此罪名要满足一些客观条件,首先是数额较大,然后犯罪人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比如拿着伪造的货币去市场上进行交易,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这种行为就是侵犯了国家货币的管理制度,让假币在市场上流通。

刘某用“冥币”冒充人民币和吴某进行了不正当的交易,但是此行为无法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因为“冥币”和人民币在外观上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可以把“二者”区分开来,“冥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天地银行”四个大字,而且“冥币”属于一种正常使用的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正常销售,并不存在“伪造”一说,所以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三、吴某能否起诉刘某追回5万块钱“包养费”?

答案是不能!

因为他们只有口头约定,并没有签署任何有效的协议,口头约定不能成为法律上的证据,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们白纸黑字签署了“包养”协议,但是这样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合法有效的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意思表达要真实。

2、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包养”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背了社会的道德底线,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二人之间的“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吴某无法起诉刘某追回那5万块钱“包养费”,只能自认倒霉。

四、吴某的行为为何构成了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这次事件中,吴某发现自己被刘某用“冥币”欺骗以后,感觉气愤难当,为了泄愤他故意向公安局编造家中现金被盗的谎言,此行为属于谎报警情,按照相关法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结语

这是一起典型的“白嫖”事件,我们为吴某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惋惜、为刘某的行为感到可耻!

这场“闹剧”已经落下帷幕,可有些事情始终让我们想不明白,一名年仅18岁的漂亮女孩,为了区区5万块钱居然选择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而且轻易被一名中年大叔用“冥币”欺骗,抛开“智商”不说,她的价值观着实令人担忧。

成功的路上没有捷径,女孩门出门在外一定要洁身自好,也许你通过“走捷径”得来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某一天你会发现失去的东西更多!

美国跟未满十八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犯法吗

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资料

案例:

王某18岁,因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刘某“恋爱”并多次发生性关系,被密云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王某在台球厅工作,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在校女学生刘某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案发当日是二人恋爱一百天,二人与朋友一起庆祝后,又到宾馆开房并发生性行为。

刘某母亲拨打女儿手机发现关机,经多方打探,在某宾馆房间内找到与一名陌生男子同室居住的女儿。刘某父母认为女儿年纪幼小,没有辨别是非能力,和王某发生性关系完全是被王某诱骗,要求法院以强奸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好了,关于18岁不结婚犯法吗和美国跟未满十八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犯法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24c98118face85cb.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