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生中的重要事件,关系到个人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的转变。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意味着一个完整家庭的破裂。但有时候离婚是冲动的。今天,123律师网123律师网将带你了解吉林省再婚的程序。
一、吉林省再婚程序。
申请再婚的程序与结婚的程序相似,具体如下:
(一)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离婚或丧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一)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中国临时入境居留证明;
(3)该国公证处出具的、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果离婚或丧偶证明是居住国出具的,则该证明应经居住国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根据以上细节,我们对吉林省的再婚程序做了详细了解此外,还详细介绍了国内公民和外国公民再婚需要提前准备的相关程序。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请继续关注123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