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未来将有的应收账款不得出质对吗,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当事人可以将现有的或者未来的应收账款质押。但财产权必须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和存单。
(3)仓单和提单;
(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权益;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价款应当清偿债务或者提前向质权人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