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93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999年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2011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和中决军委发布并于当年11月1日生效。
93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2004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条例
答案是:
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93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