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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能离吗(男方死活不离婚二次起诉能判不)

admin1天前2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女方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能离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男方死活不离婚二次起诉能判不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2023年女方起诉离婚最新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生育一年以内以及流产六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存在巨大过错。

2、起诉离婚若法院判断双方感情还未破灭的情况下,就不会被判决离婚,在之后六个月内若是没有新证据提供,那么在此提离婚不被受理。

3、军婚收到保护,第三者插入军婚家庭会被判入牢狱,法律还规定若是军人不同意离婚,那么即便是配偶提出离婚那也不行,除非军人有巨大过错。

4、若婚后因为病,其中一方换上精神病之类的,对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那是不行的,这种禁止离婚,出得婚前已经有这种病症,并且进行了隐瞒。

二、2021年第二次起诉离婚规是什么

1、若是第一次提出诉讼离婚,法院不给判离,那么一般是法院认定两人感情不完全破坏,还有复合可能。

2、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六个月内都不能提出诉讼离婚,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否者是不会受理的。一般是分居满一年之后,可再次提出离婚。

二、如果起诉离婚,原告一直没有被告的联系方式该怎么办

这也分两种情况。其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有些不愿离婚的被告就以为,他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所以拒绝出庭。那该怎么办呢?两种解决方式:拘传和缺席判决。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即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强迫”被告来到法庭参加审理。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实践当中,因法院现在案件很多,工作繁忙,采用拘传方式的相对较少,缺席判决的相对要多一些。接下来的问题是,缺席判决就一定会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吗?那也不一定,还要看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原告可以提供的证据。毕竟,“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参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另一种情况是,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也可以只起诉离婚。这时,管辖法院是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比如报失踪的报警记录、被告家人的证言、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等。法院会用公告方式送达,缺席审理。并且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只能用普通程序审理。这种情况下,建议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用下落不明方可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折抵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A.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B.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C.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参见《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4.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5.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9条)来源:http://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21207.html

三、妻子起诉离婚我没收到传票是怎么回事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没收到传票(即起诉状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有以下几种可能性:1、妻子起诉的离婚诉状,还没有送到人民法院。2、妻子起诉的离婚诉状,人民法院立案庭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如需要补充证据等情况。3、人民法院刚收到的离婚起诉状副本还在送达途中。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离婚诉状,人民法院会依法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的。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四、妻子被丈夫殴打起诉离婚能成功吗

起诉离婚能成功。妻子被丈夫殴打,已经构成了家暴,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侮辱等造成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所以丈夫殴打妻子,对妻子造成了人身伤害,已经属于此范围,妻子最好报警,然后进行伤情鉴定,掌握好证据,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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