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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代表诉讼(公司法中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_2

admin3周前178

受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在于产生原因不同;诉讼目的不同等。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

一、

受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股东代表诉讼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在哪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在: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共同性权利则是指股东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讼。

  2.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股东提***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

三、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吗

  找法网提醒,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怠于***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诉讼利益归于公司。该类诉讼中,股东只是代为行使公司的诉权,因此提起损害公司利益***案件的原告必须具备公司的股东身份,以证明其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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