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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是否应该登记户口(老年人再婚是否应该登记房产)

admin7天前407

老年人再婚的规定: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年人的婚姻自***。

103010第30条具体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

新《婚姻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或者子女的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除。”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003010第30条明确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003010第二十一条还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灭”。子女因父母再婚而威胁停止履行赡养义务、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停止履行赡养义务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的规定。

003010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或者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应为配偶一方的财产。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老人婚前的财产归属不会受到再婚的影响,再婚后的上述财产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在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可以自由约定财产的归属。

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是彼此的第一合法继承人。再婚夫妻和老年人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老年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分配自己所有的遗产。

4.老年同居和“走婚”不受法律保护。

003010要求已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才能建立夫妻关系。就像青年男女的非婚同居一样,老年同居和“走婚”不受法律保护。当“行走的婚姻”遇到问题时,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比如“离婚”的老人突然生病或遭遇意外,在“离婚”期间财产丢失或被盗,子女可以责怪对方或家人,引发矛盾***。同居和“走婚”的形式,虽然排除了老年人再婚引起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争议,但实际上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此外,老年同居和离婚也为诈骗者创造了机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防止被骗的有效途径之一。

当事人解释离婚后再婚申请情况的不同情形:

1.如果离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并且其先前的婚姻关系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在外国解除,其离婚证(指***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应得到中国人民***裁决的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我国人民***的裁决予以承认,但必须由他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和中国大使馆予以证明

二、离婚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再婚,必须出示离婚证。如果之前的婚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外国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前配偶的国籍证明。如果前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指***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的裁定和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前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经过我国人民***的裁定认可,但必须经过本国公证处公证,经过本国在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直接由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三、持有中国人民***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必须提供***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证明。

四、中国驻外使领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所在国公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的离婚证认证手续,为长期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应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机关应将婚姻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提交的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纳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六、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出具的离婚证在中国使用的,按照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证明被涂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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