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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指的是什么出售多少条个人信息算犯罪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之一。一、什么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所谓“个人信息”,是指那些据此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私有信息。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202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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