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工地上出了质量事故谁负责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地安全员在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混凝土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建筑工地中哪个职位负责采购
- 工地安全员在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待遇如何下工地经常验收检查怎么做
- 人员在工地受伤,工地不管,可不可以报警
- 工地使用假材料,应向哪个部门举报,谢谢
- 质量员和施工员哪个权力大
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混凝土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向往的工作单位,一去工地不管你是不是去验收,都有红包给你。一个星期五个工作日,看站里面给你分配管好多个工地,一个月下来收入很优厚,即使你不懂,去工地做做样子,写点小问题喊施工方整改监理督促,在你规定的时间没书面回复就完事了。两三年下来可以八九十万的房子基本上可以全款了。工地开工,施工方还安排私家菜馆你拜码头送红包,过大节日,你去工地节前检查,给你送红包。总之,就算给我一个月3000,我也愿意放弃现在月薪1万的工作去质监站安监站。
建筑工地中哪个职位负责采购
在建筑工地上,项目的八大员中的采购员负责采购。但也会被限制在某一个金额下。
一般的建筑工地,大额采购和批量采购都会是公司总部负责,集中采购能降低资金占用,能让建筑企业有更大的议价权。像大型的建筑企业,总部都会设置合约成本部。
工地安全员在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人员履行了责任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存在渎职行为,造成严重事故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待遇如何下工地经常验收检查怎么做
向往的工作单位,一去工地不管你是不是去验收,都有红包给你。一个星期五个工作日,看站里面给你分配管好多个工地,一个月下来收入很优厚,即使你不懂,去工地做做样子,写点小问题喊施工方整改监理督促,在你规定的时间没书面回复就完事了。两三年下来可以八九十万的房子基本上可以全款了。工地开工,施工方还安排私家菜馆你拜码头送红包,过大节日,你去工地节前检查,给你送红包。总之,就算给我一个月3000,我也愿意放弃现在月薪1万的工作去质监站安监站。
人员在工地受伤,工地不管,可不可以报警
可以报警!但不要着急,看我道来!
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是有管理流程的,视事故大小处理方式不同。
如果发生轻伤、轻微伤,是绝对有人管的。有时会发生大事故,例如高空坠落,侥幸被安全网兜住,未造成伤害,工地也是不会放过的。一般情况是违规操作造成的,尽管没有造成伤害,要让其成为教训,管理者也会作出处罚,以作警示。
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工地会按事故流程办理;首先救人,向项目上级报告,视事故大小;向不向政府报告也有规定,一般是有伤亡、塌楼、倒架(脚手架、塔架、模板支撑架……),不可犹豫立即报告,同时救人,并保护现场,采取应急预案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或造成二次伤害;成立事故调查组;如果工地按照上述流程积极应对、处置,不可以报警的,因为处理事故需要时间,警方的过早参与不便事故处理,何况有相关政府部门参与,需不需要报警,相关处理人员会酌情处理,不可本末倒置。
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管理人员及时到场,或处置不及时,可以报警,这就可以避免管理缺位,避免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社会影响。
现在的建筑工程动辄高楼大厦、高层、超高层建筑俯拾皆是,工地发生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在开工前,各参建单位针对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有一套严格的设计和方案,尽管方案、措施严丝合缝,也难保证不发生,所以就有了事故发生率,管理到位,严防死守是能控制发生率的,这就需要管理水平,来不得半点虚假,存不了丝毫侥幸。
关心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工人和善良人士,知道了这个流程后,参与和关心很有必要,如果是玩忽职守、不及时处理,你可以献以爱心或是责任心,帮忙报警,反之没必要,会徒增繁乱。
对与不对,请评说指正!一并致谢!
工地使用假材料,应向哪个部门举报,谢谢
质监局,住建局,房管局。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现材料是假的还有追究的权利。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式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件。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健全完善的工程保修制度,对于促进承包方加强质量管理,保护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材料是假的肯定会导致质量问题,只要有施工单位使用假材料的证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然有追究的权利。
质量员和施工员哪个权力大
质量员和施工员同时在施工现场时,质量员权力大,因为质量员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叫停,质量员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对任何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必须立刻叫停,而施工员也要配合质量员做好工程质量,严格按质量员的要求执行。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