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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债死了犯法吗(那这笔钱是不是不用还了会怎么样)

admin1周前740

大家好,别人欠债死了犯法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如果借网贷的人死了,那这笔钱是不是不用还了会怎么样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别人欠债死了犯法吗和如果借网贷的人死了,那这笔钱是不是不用还了会怎么样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如果借网贷的人死了,那这笔钱是不是不用还了会怎么样

借网贷的人死了,债务还用不用还了,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合法的网贷,与其他民间借贷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借款途径来源于网络而已。

第一种,借网贷的人是已婚情形:

1、如果是已婚,该笔借款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那该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借网贷的人死了,作为夫或妻的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如果是已婚,但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只能算做个人债务,夫或妻一方没有还款义务。但如果借网贷的人生前遗留合法财产了,则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二种,借网贷的人是单身(未婚或离异、丧偶)情形:

1、如果是单身,死后没有遗留财产的,那就只能是“人亡债消”了。

2、如果是单身,但死后留有遗产的,由其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同上。

“出来借总是要还的”,网贷也是债,符合一定条件,即使人死了也还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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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意外死亡获赔六十万,但欠网贷四十万,要先扣掉欠款吗

欠债人意外死亡获赔六十万,但欠网贷四十万,要先扣掉欠款吗?

欠债人意外死亡获赔六十万元,不能先行扣掉欠款。

网贷公司必需走法律程序,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网贷公司得知它的债务人意外死亡并获赔六十万元。网贷公司写好“民事诉状”带上被告(被告是死亡之人的财产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去人民法院立案,同时应该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的实现。

人民法院立案后,对意外死亡之人所获赔偿款予以冻结(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民事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或一方如不服判决可以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网贷公司(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是时,人民法院可以在“意外赔偿款“中将死亡之人应该偿还网贷公司的贷款予以扣除。

人民法院亦会考虑到意外死亡家属的悲伤情绪,在诉讼过程中对被告方予以关心和爱护。或做网贷公司的工作免息和承担诉讼费用。或在诉讼过程中以调解方式结案。

欠债人去世了,欠银行和支付宝的钱应该由家人还吗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只能说不一定。

银行

首先来说银行,欠银行钱通常有两种方式,贷款和信用卡,两者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区别,就是有无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

当我们在银行贷款时,贷款合同上除了有借款人的信息和签名,如果有配偶,则配偶会作为共同还款人(也是担保人),此笔贷款同时也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银行向配偶追讨债务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没有配偶,银行认为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则有可能要求增加担保人,当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时,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所以不要轻易给人担保,免得背上不必要的债务和法律责任),所以这个钱通常是要还的。

而办信用卡时,原则上是没有担保人和共同还款人的,打个比方说你已婚了,但是在信用卡申请时填写未婚,银行未必能查得到,但是在贷款时必须如实填报并且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所以信用卡更像是个人债务,银行一般也不会像配偶追索,即便是追索,配偶也可以说对此债务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拒绝承担债务。

支付宝

支付宝里,无论是借呗还是花呗,本质上都是小额消费贷款,申请时与信用卡类似,不需要配偶知情,也没有担保人,所以我也倾向于认为其是个人贷款,家人不需要偿还。

但是信用卡也好,小额消费贷款也好,都会催生一个群体,叫做追债公司专业讨债人,电话会把你骚扰的不厌其烦,是还款还是影响生活,就看你怎么选了。

还有一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人,如果有人继承了某人的遗产,那么就要承担其债务,而如果不继承财产(或没有财产),那么有人不需要承担其债务。

如果欠债的人死了怎么办

谢邀请。

这个问题很难说,因为能互相借钱那这种关系就很不一般,家人能通情达理还好办,他们也会慢慢的还,一定上法庭也不好,个人理解。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吗

这个问题,应引起大家注意!有时候出于人们的不在意,他还能短下人的钱吗,短下向我要,往往出现人们遇料不到的问题,谁能想到欠钱人好好的一下子就去世了呢!担保债务就是债权人无法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以法承担所欠债务,替债权人偿还所欠债务。

有欠条,人去世了,钱能不能要回来呢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分两部分回答.1.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是2个不同的概念。欠条需要向法院提供其他佐证,要解释清楚为啥欠钱,是付与法律规定相孛,比如赌博场所写下的欠条法律不会支持。如果是借条看是付符合规范。今借(到)现金??元,必须有中间那个~到~字,如无还需要提供转账证明或收到条。2.看欠款人有无正式工作,他的银行存款养老金公积金人寿保险股票:都可以执行。如无,则看有无其他不动产,只要是在他名下,都可以申请执行,如资产已处置仍然可以向继承人主张你的权利。3以上都没有,你自认倒霉吧。

欠债人突然死亡,那欠的债怎么办

欠债人突然死亡,44万欠款终被收回,结局大快人。

46万借款,不知何时还清

李某有一个木材厂,金某的妻子在李某的木材厂上班,两个人通过金某的妻子相识,又因为都喜欢去捕鱼,两个人就成为了要好的朋友,金某家的门窗,雨搭都是李某帮忙焊的,所以金某对李某一直都非常感激。

李某那几年生意做得很好,赊账的人不少,上门借钱的人也不少,后来李某的厂子效益不太好,加上借出去的钱要不上来,李某不得不靠借债来维持厂里的正常运营。

于是,李某断断续续向金某借了46万,这些钱有金某自己的积蓄,也有他们向亲戚朋友借的钱,金某把钱借给李某以后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面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更未约定利息。

让金某没有想到的是李某的厂子竟然破产了,可是这46万的借款应该如何偿还?这时的李某再也没有了当初借钱时的态度,而是以没钱,没办法等等为借口拒绝还钱。

无奈之下,金某夫妻一纸诉状把李某告上法庭,这时的李某又主动找到金某夫妻许诺:只要他们撤诉就还钱。许诺在自己2000元的退休金中每月拿出1000元用于还款,家里还有几处房子等拆迁的时候也是可以还账的。

金某夫妻撤了诉,李某果真按照许诺的每月拿出1000元来还钱,就这样还了一年多,金某夫妻心里不踏实:这样还法,什么时候才能还完,想着和李某商量一下,能不能再想想办法。

欠债人意外死亡

可是还没有等到两家人坐在一起想办法,意外就发生了。一天,李某乘坐橡皮艇去河里捕鱼,船翻了,李某掉进河里,被人救起时已无生命特征。

金某对李某的意外去世,深感心痛,同时李某每月1000元的还款金也没有了,金某夫妻很为难,这44万借款要吧,李某已经去世,不要吧,自己也无力来承担这个损失。金某又找到了李某的家人,可是李某的家人根本就不承认这笔欠款。

子女拒绝继续遗产

李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对于这44多万的借款不仅一无所知,而且他们也不同意帮父亲还债。无奈之下金某夫妇将李家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的家人偿还李某欠的44万欠款。

李某的子女都拒绝继承李某的遗产,只有李某的妻子不放弃,也就意味着李某的子女无需继承李某的债务,李某的妻子对这44万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李某的妻子说:她认可这笔借款,并愿意履行李某和金某当初签订的协议,也就是每月还款1000元。但金某夫妻害怕再出变故,向法院提出将李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也用来清偿欠款,这样才能保障他们的权益。

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李某名下已经没有了房产。

早有预谋

原来早在金某夫妻向法院撤诉的当天李某就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将自己名下的两处大小房产分别赠与儿媳和孙子,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李某又将赠与孙子的房产以28万元转让给儿媳。

因为当时赠与的房产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然属于李某的遗产,李某的财产只有妻子一人继承,所以赠予儿子的那套房产归属于李某的妻子名下,紧接着李某的妻子又将这套小房产以11万转让给杨某(案外人)。

至此李某的妻子名下也没有了任何财产,而金某夫妻虽然官司打赢了,却依然拿不到钱。

一波三折的追债路

事已至此,金某夫妻才意识到自己一直被某蒙在鼓里,其实李某早就串通家人开始转移财产,于是金某夫妻再一次向法院提出李某赠予孙子又转让给儿媳的那套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最终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下达,金某夫妻两人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要求李某的妻子履行44万的还款义务。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李某的儿媳和李某的妻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可是就在上诉期间,这套房子又出变故。

法院终审裁定

原来李某的儿媳和李某妻子的上诉只是权宜之计,他们利用上诉期间判决书无法生效的时间差,又把这套被执行的房产以4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案外人),等一切办理结束,婆媳二人并没有去法院办理上诉手续。

最终法院做出终审裁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原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是现在被执行的房产已登记在案外人陈某名下,又如何执行?

真相大白

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他们通过网络查询到,李某的儿媳银行账户内有一笔4.8万的保险金入账,经过查询确认这笔保险金是李某的意外伤亡赔偿金,法院将这笔款项冻结并通知金某夫妻领取。

法院通过走访得知,李某生前的这两处房产正面临拆迁,价值在一两百万,可是李某儿媳与案外人(杨某,陈某)签订的大小房产转让合同总额只有52万余元,大大低于市场交易金额。

法院找到杨某和陈某来询问才得知,杨某和陈某都是李某儿媳的好朋友,她们只是过来帮忙签一下字,并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等事情结束,她们就会把房产名字再过户回去,所以法院判定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正义终会到来

法院将相关证据移送到了公安机关,紧接着公安机关安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李某的儿媳和妻子刑事立案。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是大快人心:

李某的?儿媳被关押半月后,李某的儿子凑齐了40万元还清了金某的所有欠款,并请求法院可以宽大处理。

虽然李某的儿子已经偿还了全部借款,可是李某的儿媳能否逃脱法律的制裁?

答案是:否

还钱,只是民事判决应当履行的民事义务;

李某的儿媳逃避执行法律判决,转移房产,她破坏的是刑事法律规定,她同样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故事来源《经济与法》

写在最后的话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没有能力一次还清,可以分批分次还,恶意逃避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欠债人突然死亡,只要有遗产可以继承,欠的债依然需要偿还。

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意孤行,最终触犯法律,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文章分享结束,别人欠债死了犯法吗和如果借网贷的人死了,那这笔钱是不是不用还了会怎么样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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