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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模板(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admin2周前458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两者对财产分割等事项起到的作用却大不相同。那么关于怎样写离婚协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样写离婚协议

才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法律顾问表示,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结婚以后有孩子,离婚协议书中当然应该约定清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相关问题,协议离婚时也要妥善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后,应该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三、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此,如果是通过,且已办完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的,人民***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不能当做是遗嘱。因为这完全是两回事。离婚协议处理得是当事人之间生前的事。遗嘱是处理被继承人死后的事情。如果已经根据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那么就丧失了法定的继承权。但是可以立遗嘱赠与自己的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怎样写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 关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和探视、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生活困难经济补助等条款是必须具备的。其他的比如责任约定、向什么******那些都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你不约定也无所谓,也是按照法律程序走。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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