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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是共同财产吗(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admin2周前269

其实婚前买房婚后是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婚前买房婚后是共同财产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3. 婚前买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4.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6.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7.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8. 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算。

男女登记结婚前一方所购买的房屋为其婚前财产。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屋有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对该房屋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如果购买方在婚后将其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其婚前财产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这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

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据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产证上的时间来计算的。而有的地方则是按购买时间来计算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个人财产。

扩展资料:

财产范围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收益问题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既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

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此,最高人民***《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不进行过户的,那么其婚前购买的房屋只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一方父母婚前购买房屋且赠与给新婚夫妇,此时房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婚后您老公是否有婚后还贷的行为,需要看婚后是否有加您的名字。如果有婚后还贷的行为,那就有您对方的房屋补偿数额;如果有添您的名字,那就属于您二人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一些补偿。具体的计算公式:给予另一方补偿数额=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建议您及时查看老公这套婚前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看是否有贷款以及还贷时间,是否在您二位婚后有还贷,算出自己应得的补偿款;其次是让老公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房产就属于您二人共同财产了。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

购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个合同,即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购房者基于他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使得购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购房者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在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购房贷款,在离婚时该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就应该判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

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房产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简要的列举如下情况:1、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就是当事人婚前的个人财产。2、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3、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婚后的财产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都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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