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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谁的(宅基地使用权成立时间)

admin2周前172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分为五步,它是随着土地而延伸出来的权利,经过了土地改革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要经过四步,首先提出申请,其次村里的组织对申请进行讨论,第三政府审核,最后经批准,办理登记手续。

一、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

  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起源分为五步:

  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

二、

怎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要经过以下四步: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三、

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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