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包括材料加工、装修改造、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维修清洗业务。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礼品、赞助、集资、广告、样品、集体福利、奖励等。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从事金银饰品批发业务的单位向经营单位销售金银饰品的。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后需要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业(主要是商品流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加“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计算金银首饰应交消费税。
1.自购金银首饰应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是价内税,计入商品销售收入,所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商品流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应缴纳的消费税相应计入“营业税及附加”科目。
企业以折价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当在销售实现时,以旧首饰价格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根据附加差价和增值税,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旧首饰与附加价格的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征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二、寄售金银首饰应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委托企业代销金银首饰的,受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有不同的寄售方式。一种方式是收费,即按照代销金银首饰的金额向委托方收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手续费将计入代购销售收入,支付的消费税将根据销售价格计算,代购销售收入将相应抵消。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销售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代销不使用佣金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通常签订协议价格,委托方按照协议价格收取代销款项,实际销售款项与协议价格的差额归委托方。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缴纳的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自营和自营相同。
三、金银首饰包装应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金银首饰连同包装销售,不论包装是否单独定价,均纳入金银首饰销售,并征收消费税。为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如果金银首饰与包装材料一起出售,应根据情况进行核算:
(一)未随金银首饰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其收入应当随同销售的商品一并计入商品销售收入。因此,包装应缴纳的消费税和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营业税。
(2)随金银首饰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因此,包装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其他业务费用。
4.自购金银首饰应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如果从事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使用金银首饰进行礼品、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励等。应当按照类似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类似金银首饰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应税价值的构成计算纳税。金银首饰转让时,企业应根据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礼品、赞助的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缴纳消费税”科目;(2)用于广告宣传的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销售费用”(外商投资商品流通企业)、“营业费用”(其他商品流通企业)、“营业费用”(旅游企业)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三)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的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科目(外商投资企业);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例】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个月举办卡拉ok大奖赛,将企业经营的一批金银首饰作为奖品发放给获奖者。这批金银首饰成本为3万元,当月同类金银首饰零售价为4.095万元。
企业消费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如下:
应交消费税=40950/(1.17%)5%=1750元
应交增值税=3000017%=5100(人民币)
借款:应付员工工资33,354员工福利36,850
信用:库存3万件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100
——应交消费税1750
其他企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核算,参照商品流通企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核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