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刑诉中的申诉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刑诉和不诉的区别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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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未上诉,又超过申诉期限,还能再审吗
能再审,但是再审的提起不能是当事人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生效后,可以提起再审的渠道有三:一个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一个是法院经院长发现判决确有错误,自行决定再审;还有一个是检察院抗诉。
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半年内。你错过了这个时机,去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法院就不会受理。
但是,你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或其他办法,将情况反映到院长那。
再则,可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
这两个办法都能够引起对原生效判决进行再审。
刑诉和不诉的区别
一、三类不起诉的区别
1、法定不起诉
适用对象: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
无裁量权。
决定主体: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
不能再起诉
被害人可以申诉
被不起诉人不可以申诉
2、酌定不起诉
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证据不足不起诉
适用对象: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二、不起诉决定的程序
1、特定案件的审批程序
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2、宣布与生效
公开宣布,立即生效。
3、送达
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
对被不起诉人和涉案财物的处理
1、对人
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建议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2、对物
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书面通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处理,参照高检规则第296条的规定办理。
不起诉的救济程序
1、被不起诉人
酌定不起诉可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2、被害人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起诉。
3、公安机关
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也不批捕的救济程序一样)。
二审终审后刑诉最多再审几次
1.刑事案件一审二审以后没有三审,但是可以申请再审。
2.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OK,关于刑诉中的申诉和刑诉和不诉的区别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