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被拘留的物品可以家属领出来吗的问题,以及和派出所发的拘留通知一般会寄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还是邮局呢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派出所发的拘留通知一般会寄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还是邮局呢
- 哪些东西可以送进看守所
- 公司涉嫌金融诈骗,全体员工已被刑事拘留,当下员工家属可以做些什么?
- 拘留会通知家人吗拘留通知上会不会说明被拘留原因和拘留时间
- 刑事拘留一个月内可以送东西吗
- 一般的拘留所拘留人10天后会不会通知家属或者给当地的派出所发传真
- 拘留人员家属要签什么文书
派出所发的拘留通知一般会寄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还是邮局呢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拘留通知在辖区内的,由民警直接送达被拘留人亲属,异地的,将通过邮局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予以转交,并有其亲属签收后,将回执寄回。因此,不会寄到当地邮局的。
哪些东西可以送进看守所
看守所可以送一些洗漱用具进去。
一般来说,在看守所还处于案件侦查阶段,所以不让家人会见,送东西也控制很严。如果是行政拘留,也就是半个月,送点洗漱用品就行了。
公司涉嫌金融诈骗,全体员工已被刑事拘留,当下员工家属可以做些什么?
别请律师了,公司型金融犯罪,请律师就是浪费钱,花了律师费又没实际效果,其实是对家里的二次伤害。
一,留意一下自家能收信的信箱看看有没看守所写出来的信吧!
二,如果当事人心理素质高,家人又有经济能力,去看守所附近随便请个2000块钱的律师,让律师跟当事人见个面传下话就行了,给再多的钱也没用!
三,凭羁押证去送几套衣服进看守所,粤省事存钱,够了…在起诉阶段自然有免费律师来走程序的了!(公司型金融类犯罪,一群打工的被老板坑,参考如下,判刑按每人层级职位,个人涉案金额,是否认罪悔罪,有否退赃等)
拘留会通知家人吗拘留通知上会不会说明被拘留原因和拘留时间
一般情况下拘留会通知家人。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刑事拘留一个月内可以送东西吗
刑事拘留一个月内是可以送东西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如果确实需要相关物品,如衣服,被子等日常生活用品,经过看守人员检查无安全隐患,那么其家人是可以送东西的。不过却不能探视嫌疑人、被告人,只能由委托的律师行使探视权。
一般的拘留所拘留人10天后会不会通知家属或者给当地的派出所发传真
会的,除非是非能力能通知的,通知拘留人家属是法定程序。刑事拘留一般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或是发挂号信,远的地区最多五日就能由到。治安拘留远的地区会通过电话或是短信方式通知。
拘留人员家属要签什么文书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通知家属的文书称为《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在该材料中,公安机关会标明嫌疑人的名字、涉嫌的罪名、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拘留的时间以及关押的看守所,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出去。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案机关寄送《拘留通知书》的收件地址往往由嫌疑人提供,如果嫌疑人提供的地址有误或者家属没有在收件地址,则有可能无法收到。
另外,《拘留通知书》几乎都通过挂号信寄送,由于方式陈旧,也有可能无法收到,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如果家人突然长时间失去联系,应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申请查询,如果确实被刑事拘留,能够查询到拘留时间和原因,就可以为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也可以递送衣物和生活费。
好了,关于被拘留的物品可以家属领出来吗和派出所发的拘留通知一般会寄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还是邮局呢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