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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未成年心理健康现状(关于心理健康的内容)

admin3个月前419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如何看待未成年心理健康现状的一些知识点,和关于心理健康的内容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未成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咋写

1、一、完善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家长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他们注重教育的具体策略,与学校和社会的心理健康教育形成互补。

2、二、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稳定健康教育专业师资队伍。提高专兼职特别是兼职心理教育教师业务水平;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年年纳入重要教师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全体班主任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轮训,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文明办、教育等部门密切联动,精心指导学校建好、用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并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评体系,列入“平安校园”考核内容。

3、三、搭建有效的预防平台。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建立对广大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成长指导中心或咨询中心,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搭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平台,开展对家长、学生及社区关工工作人员的辅导,开设一个倾诉的空间。

4、四、引导社会力量志愿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兴办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机构和网络,面向社会招募具有专业资格的志愿者、社工开展面询、热线咨询和网上咨询服务,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多方位的心理辅导来调节和疏导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

5、五、抗挫折训练防范极端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素质的教育和培养,使之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树立一种感恩的思想,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学会控制自己的心境,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时引导孩子从虚拟世界解脱出来。强化抗挫折训练给他们内在的巨大力量,真正强大孩子抗压的坚强内心才能防范极端行为。

二、五年级心理健康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一定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五年级的孩子正是十三四岁的年龄,正处在叛逆期,这个时候父母一定要多多关心他们。

三、不雅观的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不雅观的行为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仿效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处于模仿的阶段,他们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和行为的影响。不雅观的行为可能会让他们以为这是正常、可接受的行为,从而模仿并效仿。

2.影响价值观和道德观: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正在形成时期。不雅观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们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扭曲他们对正确和道德的判断,使他们难以分辨什么是对错和合适的行为。

3.损害心理健康:不雅观的行为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消极的情绪和心理压力,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他们可能会感到尴尬、困惑或愤怒,甚至可能引发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

4.社交影响:不雅观的行为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在社交关系中受到排斥、孤立或嘲笑。他们可能会受到同龄人的指责或否定,对人际关系和社交能力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5.影响教育和职业发展:不雅观的行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业和职业发展。一些行为可能违背学校或社会的规章制度,导致纪律处分或职位失去机会。

因此,我们应该给予未成年人良好的榜样和引导,提供积极正面的环境和行为示范,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行为习惯。同时,教育和引导他们正确应对不雅观的行为,要求他们有判断力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四、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亮点

1、亮点一: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2、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

3、随着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留守儿童”群体规模也在不断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4、监护人将未成年人“一托了之”怎么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5、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教授宋英辉说,此规定将避免实践中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实际缺位的问题,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教育等。

6、亮点二: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7、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孩子们在尽情遨游互联网海洋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风险。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问题频发,如何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8、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9、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1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11、亮点三:不做“沉默的羔羊”强化各方报告义务

12、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

1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14、“这是从强制报告的角度,进一步解决‘发现难’的问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

15、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方面的另一大亮点,是强化了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6、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表示,该条款是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原则的体现,今后在条款落实上,可参照网吧管理模式,要求住宿经营者设置警示标志、严格年龄核实义务等。

17、亮点四: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18、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9、此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20、“从世界各国的相关数据和经验来看,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再犯率是比较高的。”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说,对于有过这些犯罪记录的人员,应限制他们从事相关职业。

21、在防治校园欺凌问题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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