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放弃继承权协议无效的情形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放弃继承权协议无效的情形的知识,包括书面放弃继承权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民法典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或精神病患者)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国家集体财产或别人财产)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保留特留份(如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分配的财产大于或等于实际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1、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如果这个做法使他无法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了,那么之前放弃继承权这种做法是无效的。
2、比如说A有一定的法律义务要赡养老人,当他放弃一笔财产后称自己无能力再赡养老人,并与其他继承人勾结暗箱操作,那样他放弃遗产的做法是无效的
3、1“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赡养义务、抚养义务,白话说就是如果以放弃继承权借以不履行对亲属赡养之义务,此放弃无效。所谓的放弃人仍应负赡养义务。2继承权为期待权,放弃的意思表示应在继承开始之后(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之前(被继承人健在)作出弃权表示的,不产生效力。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无效的情形和书面放弃继承权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