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admin3个月前354

我们知道,申诉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那么您知道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12364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一)刑事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

  (二)监所检察部门管辖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和其他公民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时,应当出具申诉书,说明申诉的事实和理由,提供原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对口头提出申诉,本人书写确有困难的,接待人员应制作笔录,并有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

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法院立案;在向法院立案前,应当明确该离婚案件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其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还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离婚材料,例如:结婚证、房产证、居住证,若是配偶一方有出轨行为,则需要提交相关证据。

  (二)诉前调解;在向法院立案后,法院不会立即开庭判决。法院则是安排一个具体的时间协调双方当事人,这便是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的时间一般是在当事人递交起诉状之后15-30天内开展。

  (三)开庭审理;在经过诉前调解不成功之后,法院会在30天内安排开庭审理该案件。在开庭审理之前,法院会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日到本院开庭。

  (四)判决;开庭审理之后30天内,法院则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出具判决书,对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法院还会在判决书上明确说明,如不服本判决,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

  (五)若一审法院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在没有新理由、新情况,原告在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

  (六)不服二审再上诉的,审限期为30天,不得延长。

三、

刑事诉讼法申诉受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以上就是关于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的内容介绍,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纠纷的处理有帮助,多做了解才能让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12364律师网专业律师。

本文链接:http://jj.12364.com/jj/f50353011ae811b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