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案件所需的材料清单是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房屋被拆除时间的证据、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等。征收拆迁行政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一、
拆迁诉讼案件所需的材料清单
拆迁诉讼案件所需的材料清单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
征收拆迁行政诉讼期限多长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6.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7.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