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范本和教职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范本以及教职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请问有没有法规规定教师聘用合同的期限必须包括寒暑假在内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并没有规定教师聘用合同的期限必须包括寒暑假在内。
二、幼儿园人事岗位是什么职位
1.人事干部在园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具体工作。
2.主要工作:办理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解除、辞退、辞职等有关手续。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的发放工作,正确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做好新教师的报到、定级、转正等工作,协助园长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材料审批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考勤统计,协助园长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承办教职工离、退休的报批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
3.指的是幼儿园对于本园组织的人力资源从获得、培养到配置、使用,以使人力资源在园内组织中与其它要素相结合、形成生产力,并取得预想的效率和效果的活动。
三、山东省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通知》中明确了要实行教师岗位分层逐级竞聘,除了有相应的职称,还要在任职年限、能力水平、课时量、教学实绩等方面符合条件,尤其是对课时量和教学实绩有硬性的要求,这两个方面达不到要求,不可申报高一级别的职称,而且工作量不达标,将不能进行年度评优,还有可能面临转岗或者低聘。
2、教师薪资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
《通知》中说明了已将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要求等内容写入了聘用合同,表明如果这些行为不规范,都会影响到聘任结果。即使你已经是高级职称,但是如果这些基本规定没有完成到位,还会影响到你的聘用级别。总结下来就是职称是你表现自己能力的一部分,学校也会根据你各方面的表现来决定你的薪资待遇。
3、完善教师的绩效工资,可根据综合表现分配,不再一刀切
《通知》中说明了将继续完善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要突出课时量和工作实绩,同时说明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应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学校可按学期或年度来发放,这对山东教师来说,实在是一件好事,体现了人人均等,不分年龄职称教龄,编制内外,还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一项举措。
总体对教师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有严格也有奖励,严格在于抓住了教师职称的牛鼻子,一名教师要想晋升高级职务,有职称也还是需要实干的,奖励在于教师的绩效可根据实际综合表现来计算,不再只是一刀切,这也是让教师的绩效奖励真正体现他的工作业绩上。
四、与教育局签订的合同制教师好吗
1、那也不用担心,只要这种合同是和教育局签订的,相对来说也有一定的保障。教育局为了稳定教师队伍,也会继续签订合同的。做为合同制老师,也不用时刻提心吊胆,怕下学期自己就被解聘。只要你努力工作,相信各级领导也愿意继续和你签订合同的。毕竟谁都需要,并且喜欢踏实做事的人。
2、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做一个合同制老师,相对于在编老师,思想上更自由。
五、在编教师,聘用合同不到期,怎样才能主动辞职啊
在编教师合同到期后,可以提出不续签合同。即使在合同期限内,教师作为劳动者也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六、公办学校的聘用制教师会被学校开除吗
1、公办学校的聘用制教师不会被学校开除。
2、因为现在的公办学校的教师要么是属于有编制的正式员工要么是有合同在身的员工的,一般都是跟老师三年一签订就业劳动合同的,三年刚好是毕业生一届毕业的时间,一般都是不会开除的,毕竟现在学校的老师是非常稀少的。
七、教师事业编制为何还要签聘用合同
这是根据《劳动法》的要求签订的,同时签订合同也是为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一旦有什么法律纠纷,就可以拿出合同作为依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范本和教职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