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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规定时间(拆迁时间)

admin5天前112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规定时间的问题,以及和拆迁时间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规定

1、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3、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4、(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5、(三)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6、(四)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

7、(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

8、(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9、(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0、第四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征迁是什么呢,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拆迁根据2011年最新的房屋征收条例,拆迁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需要。

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备发布。

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地铁;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那么国家就无权进行征收土地。

拆迁的目的会有很多种,比如说绿化隔离、危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都可以进行拆迁。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关于本次房屋拆迁规则有哪些规定时间和拆迁时间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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