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法院判决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拿判决书去领离婚证流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但户口本显示我离婚了,我想再结婚还要拿离婚证明吗
1、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2、第一百零三条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3、(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4、(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
6、(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7、(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8、(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9、因此,可提交以上材料到公安机关更改婚姻状况。
二、外地人与北京人结婚后又离婚,后又结婚户口怎样转成北京户口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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