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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员员工是否该索要补偿金或赔偿金(要不要给留下来的员工给予相应补偿或者加薪)

admin1周前971

大家好,关于被裁员员工是否该索要补偿金或赔偿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司裁员后,要不要给留下来的员工给予相应补偿或者加薪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公司裁员,被裁的员工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2. 如果公司面临裁员,被裁的员工会有工资补偿吗?
  3. 裁员和辞退,赔偿金哪个多?
  4. 公司裁员后,要不要给留下来的员工给予相应补偿或者加薪
  5. 面试单位问我被裁员是不是拿到了赔偿金?她们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
  6. 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补偿金及赔偿金怎么算?有何依据?
  7. 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是要按实发工资补偿,还是按应发工资补偿?

公司裁员,被裁的员工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1、合法裁员,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违法裁员(如程序违法等),单位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面临裁员,被裁的员工会有工资补偿吗?

首先,如果是公司申请提前解散,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合法解除,这种情况下,所有员工劳动关系都可以被解除,但是要支付正常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即N个月(这里所说的N为年限,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其次,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自身原因裁员,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职工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平均数,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照社平工资3倍计算;

最后,如果公司拒绝赔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保障委员会仲裁,由相关部门责令公司尽快发放,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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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和辞退,赔偿金哪个多?

1.什么是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2.什么是裁员: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3.补偿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裁员后,要不要给留下来的员工给予相应补偿或者加薪

不需要,因为公司需要裁员,那就说明公司经营不善,人工成本太高,为了节省成本所以才裁员,如果公司裁员,那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就是被裁员的人而不是现在留下来的人员,如果能有这个钱给留下来的补偿,那都可以少裁员几个了。

面试单位问我被裁员是不是拿到了赔偿金?她们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

我们换个角度,站在HR的立场想想。

如果面试者拿过经济补偿金,说明了什么?

1.面试者知道了,有经济补偿金这回事。事实上很多人不知道,或者有个模糊的印象。下次万一辞退面试者,是不是就不能糊弄他了?

2.面试者拿过经济补偿金,就有了劳动维权的意识。平时加班没给加班费,年休过期作废,社保转正才交,会不会被抓住证据?

如果面试者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说明了什么?

1.面试者可能和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他现在可能因此无法百分百投入工作。或者雇佣他,会给原单位造成什么损失,原单位会起诉我们。

2.面试者压根不知道什么是经济补偿。录取之。

总结:

分析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标准答案了吧。最佳答案就是,装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

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补偿金及赔偿金怎么算?有何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存在经营不善,需要辞退员工,这应当是属于裁员的一种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但是是需要向被裁员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不是赔偿金。

赔偿金指的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才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指的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你说的是公司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当是指的是裁员,但是裁员也不是随便裁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公司确实存在经营不善的情况,而且即便要裁员,也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是想裁就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之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是可以辞退员工的。

公司辞退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规定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是要按实发工资补偿,还是按应发工资补偿?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想辞退的话,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公司可以把员工辞退,而且这属于合法辞退,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是如果公司是随便给员工辞退了,有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值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具体这一个月的工资怎么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员工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一般指的是应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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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员员工是否该索要补偿金或赔偿金和公司裁员后,要不要给留下来的员工给予相应补偿或者加薪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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