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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办(在房产部门办的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抵压权)

admin7天前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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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典当房屋抵押到期如何处置
  2. 他项权证注销有什么流程
  3. 一栋楼一个房本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呢
  4. 现在的不动产权证(既房产证)有使用年限,如果到期了怎么办?
  5. 对方债务到期违约后,他项权证的房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吗
  6. 在房产部门办的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抵压权

典当房屋抵押到期如何处置

第一、房产抵押到期后未还款

银行需按照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后依法拍卖,拍卖所得除偿还银行贷款外扣除手续费后归业主所有。另外还可以到银行申请贷款延期。

第二、房产抵押到期后还清款项

抵押到期贷款还清后,可以联系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的资料,包括银行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他项权证等材料并可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银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银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之内。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他项权证注销有什么流程

关于这个问题,1.申请注销:权利人或持有人向权证管理机构申请注销他项权证,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

2.查验核实:权证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权证的真实性,并对权证所涉及的权利进行核查。

3.公告通知:权证管理机构公告权利人或持有人申请注销的事项,并通知他项权人。

4.等待异议期:在公告期满后,等待异议期,即权利人或持有人申请注销后的30天内,权利人或持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

5.处理异议:如果有异议,权证管理机构将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权证管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进行处理。

6.注销登记: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处理异议后确定注销权证,权证管理机构将进行注销登记,并将注销登记信息报送权证颁发机构。

7.返还权证:注销登记完成后,权证管理机构将原权证返还权利人或持有人。

一栋楼一个房本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呢

一、房产证产权到期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

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例如:某房屋1996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5年有其他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70年-2005年=65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例如:某房屋1997年竣工,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67年-2004年=63年。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

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则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房屋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2070年-购买的时间,比如,购买时间为2005年,则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5年。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比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则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购买了A的房屋,则B所购买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2070年-2010年)。

准确来说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其实对房子就是拥有就是完全产权,所以其实对房子并不存在一个产权到期的问题。但一般城镇中的房子都是修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对于国有土地就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了。对应的,人们就普遍的认为其实房子还是有使用期限的。

现在的不动产权证(既房产证)有使用年限,如果到期了怎么办?

依据物权法,不动产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2.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需要在到期前90日向政府申请续期,若或批准,则需要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对方债务到期违约后,他项权证的房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吗

1、已经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的房屋,也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2、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权仍然有效,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价值享有先受偿权。法院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保全(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房产部门办的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抵压权

他项权到期后需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才可以注销抵押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可以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参考资料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章分享结束,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办和在房产部门办的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抵压权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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