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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免除责任有哪些(交强险不在自己名下可以理赔嘛)

admin1周前818

很多朋友对于交强险免除责任有哪些和交强险不在自己名下可以理赔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交强险副本是什么
  2. 追尾全责可以不用交强险直接用商业险吗
  3. 交强险不在自己名下可以理赔嘛
  4. 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5. 年审过期交强险有用吗
  6. 为什么交强险不能算做理赔
  7. 什么是交强险条款

交强险副本是什么

交强险副本是保单。责任免除条款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

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被保险人因为在投保前患有条款中所指重大疾病,或酗酒、故意犯罪、拒捕、故意自伤身体等诸多原因导致患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如果不了解责任免除条款,以为只要发生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就会产生误解,很容易让您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追尾全责可以不用交强险直接用商业险吗

不可以直接用商业险。

按保监会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必须是先用交强险赔偿。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是一家的话,是可以商量先用商业险赔偿合理车损、人身伤残等项目。待无责人提出车损间接损失和超出商业险范围内高额误工补偿时,再用交强险补充。

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机动车商业保险不予以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以由机动车商业保险进行赔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章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第二十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强险不在自己名下可以理赔嘛

可以的!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只认保险对象(车辆)不认人的,只要车辆有交强险的保险就可以理赔,不在自己的名下也可以正常的要求理赔。

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赔偿范围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我想分成两个部分来回答比较合适:

1.保险责任范围;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与其他商业险相比有无法比拟的优势:

1)有责、无责都可以赔。不过有责的赔偿金额最高是122000元,无责的赔偿金额最高是12100元;

2)责任免除少,交强险的责任免除主要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损失不赔、被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赔、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赔、交通事故产生的诉讼、仲裁即其他费用不赔。

另外,条款中规定了垫付追偿的项目,购买交强险,被保险人即伤者方是有权在医疗责任限额内要求垫付医疗费的。但是以下四种情况保险公司垫付后是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其实严格来说,也就是责任免除。这四种情况就是: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非常少,基本都是非常底线的内容。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是非常广的。

2.赔偿项目:

这涉及到具体的费用项目,基本和普通的商业险差不多,只不过商业险对于产生的诉讼费用是可以赔付的。主要的赔偿项目见下表,希望有所帮助:

年审过期交强险有用吗

车辆年审过期,交强险会理赔,因为没有年检不是交强险的免责项。交强险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为什么交强险不能算做理赔

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6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7仲裁或者诉讼等相关费用。

(1)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分为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和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的绝对免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①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但是,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抢救费用以外的人身伤亡损失及医疗费用赔偿不免责。

B.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绝对免除: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即“故意”受害行为、“车内”损失和间接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完全免责(不负赔偿责任和垫付责任)。

什么是交强险条款

可以的!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只认保险对象(车辆)不认人的,只要车辆有交强险的保险就可以理赔,不在自己的名下也可以正常的要求理赔。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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