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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假释的情况有哪些(不能假释的情况)

admin2个月前417

不可以假释的情况有,累犯不得假释,实施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便是减刑后,刑期低于十年有期徒刑的,也不得假释。

一、

不可以假释的情况

  不可以假释的情况有: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

二、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法定的对象,其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即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三、

办理假释的流程怎么走

  办理假释的流程: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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