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聘礼是否可以退还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起诉退还彩礼一般能退还百分之几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订婚后又不想结婚了是否可以将礼金要回来
- 彩礼要退还给男方吗
-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
- 新民法典规定彩礼离婚要退还吗
- 彩礼是否应该退还
- 起诉退还彩礼一般能退还百分之几
- 订婚后反悔,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 在2021年的新婚姻法中,彩礼退回问题是如何阐述的
订婚后又不想结婚了是否可以将礼金要回来
法律问题:订婚时给了对方一万元的礼金,之后我们发生了很多矛盾我不想和她结婚了,我是否可以将礼金再要回来?(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厦门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高律师: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林律师:可以要回的。相关知识——彩礼钱需要返还的范围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入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
彩礼要退还给男方吗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看。
一般在三种情况下需要退还彩礼给男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下,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您可以参考一下,如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家与家律师咨询或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
离婚了聘礼钱不需要退还,若是男方提出了返还请求的,那么女方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满足了法定的需要返还的条件,若是满足但是又不想退还的,此时就需要做好应诉准备。
一、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离婚了聘礼钱不需要退还,男方若是想要对方退还的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二、彩礼返还的标准和原则
1、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并未对婚约及彩礼的给付标准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只要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2、彩礼返还的限制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彩礼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一般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即使之后离婚,也是并不需要返还彩礼的。男方若是想要对方退还的,必须能举证确实满足了法定退还的条件。
新民法典规定彩礼离婚要退还吗
回答:您好,离婚彩礼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彩礼的给付情况、结婚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判断。如果满足条件的,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彩礼并不是法律用语,而是属于一种习俗。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纠纷诉讼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婚约彩礼纠纷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另一个是在离婚纠纷中要求返还彩礼,对于那些没有结婚的,一般是婚约彩礼结婚。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至于彩礼是否应当全额返还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彩礼的实际用途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一般指结婚登记前的财产;第二类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第三类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第四类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另外,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由于男女处朋友期间会有一些表达爱意的转账、或者购买小件的礼物,不适用彩礼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否应该退还
彩礼作为社会习俗,存在着数千年,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当前,彩礼在城乡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然各地因为生活水平的差异略有不同。
彩礼作为民间婚嫁习俗,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是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赠送给女方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女方出嫁时,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根本不存在卖女儿之说。
纠正一点错误认识,不要一提到彩礼就是封建残余,就是对女性的侮辱。那是过去宣传的不全面,至少在宋元时期,当时是厚嫁的风气,父母怕自己的女儿嫁到婆家受欺负,或者是在姑嫂之间没有地位,都想尽办法增加陪嫁物品,女儿的陪嫁比彩礼多得多。当时的嫁妆(妆奁)包括首饰、金银、珠翠、宝器、田土、房屋等等。范仲淹为了帮助家族内的穷人,定下的规矩是,嫁女儿可以支取30贯钱,娶媳妇可以支取20贯钱。
无论女方父母,还是男方父母都是希望孩子幸福的。其实女方要彩礼的目的奔着钱的去的毕竟是是少数,大多数父母还是开明的,要彩礼的目的,考察男方父母的诚意和态度,很少有人在意彩礼的多少。给不给是态度,给多给少是能力。对女方父母来说,男方的态度很重要,彩礼可以商量,但是不能没有这个态度。
女方可以少要或者不要彩礼,但男方绝对不能不给或不提彩礼。彩礼不需要多天价,但一定能正确表达自己求娶女方的心意。
起诉退还彩礼一般能退还百分之几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订婚后反悔,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情景案例
雷某与吴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两人交往三个月后订婚,按照当地习俗,雷某向吴某家人支付10万元现金作为彩礼。
雷某是一家咨询公司的培训部经理,经常参加进修或学习活动。吴某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在工作之余,就喜欢玩网游,或与朋友吃饭娱乐。两人在相处过程中,由于生活理念差距甚大,为此经常发生争执。经过深思,雷某感觉两人并不适合走入婚姻。于是,雷某向吴某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吴某返还彩礼10万元。但吴某认为不是自己主动解除婚约的,不同意返还彩礼。
请问:雷某可以要求吴某退还彩礼吗?
本案分析
彩礼,俗称“聘礼”“纳彩”,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约过程中,由男方赠与女方的财物。订婚时给付彩礼的行为,是在我国存在了几千年的婚嫁风俗,至今在不少地区仍普遍存在,被人们当作结婚的“前置程序”。在生活中,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前提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彩礼给付是附带条件的赠与。如果未能缔结婚姻,赠与行为的条件即未成就,彩礼一般应当返还给赠与人。
本案中,雷某在订婚时向吴某家人支付了10万元彩礼,该彩礼即为男方按习俗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给付的财物。现在雷某提出退婚,则缔结婚姻的目的已无法达到。因此,吴某应当承担返还彩礼的法定义务。
专家提示与建议
通常情况下,男方订婚时给付女方的彩礼,是以双方缔结婚姻为前提,一旦一方悔婚,无法达到缔结婚姻之目的,男方对彩礼享有法定的索回权。如果双方就彩礼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返还彩礼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2021年的新婚姻法中,彩礼退回问题是如何阐述的
在这个21世纪,有个大量的单身汉,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结婚是一个大问题,不结婚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找不到对象是自己不够优秀的,但也有是因为彩礼原因而结不了婚。而在我们的新民法典当中,就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的。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是哪些情况可以退还彩礼呢?(彩礼有男方给女方的,也有女方给男方的。一般情况都是男方给女方的,以下举的例子皆为一般情况。特殊情况的,只要是符合要求就可以办理。)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通俗一点讲,就是男方和女方两个人通过自由恋爱或者相亲认识,男方给了女方彩礼,但是女方却没有和男方去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构成婚姻关系。那么男方可以向女方要求,让其归还按照习俗所付的彩礼。
第二,双方办理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指的是,两个人结婚领了结婚证在一起了,但是却从领了结婚证以后就属于异地的情况,或者是没有一起生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把彩礼还回来。
第三,婚前支付,给付款人造成生活困难。
在离婚时,男方因为给了女方巨额彩礼(超出男方家庭所能承担的彩礼数额),导致男方家庭应支付这笔彩礼费用后,家庭陷入困境的,那么女方需要归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只是前提,具体归还数额或者是是否需要归还?都需要根据当地法院进行审判。毕竟也有虽然没领证,但是女生已经怀孕的,那么彩礼全数归还,于情而言并不合适。所以说法律只是约束人的一种规则,是道德的底线。
关于聘礼是否可以退还和起诉退还彩礼一般能退还百分之几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