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湖南民办教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湖南民办教师的知识,包括湖南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新政策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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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原民办教师待遇
2023原民办教师待遇新规定如下:
1、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将可申请领取每月200到400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
2、工作年限1至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3、工作年限4至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4、工作年限7至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对于民办教师有下列补助政策:1、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2、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3、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农村原民办教师补助最新消息
农村原民办教师最新补助,外省不详,。
我们湖南省的补助规格是:一到五年一百二十元一月,六到八年一百五十元一月,九年以上一百八十元一月,随着经济的增长,今后还会遂步增加。
湖南原民办教师2022补助
湖南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①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②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③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湖南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标准
湖南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①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②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③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湖南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新政策
政策:
1、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3、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
扩展资料:
流程:
1、本人申请。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和证人名单,同时承诺填写的《申请表》和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真实准确。
2、乡级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申请人《申请表》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形成初审意见。无原始证明材料的,申请人每个工作阶段需提供3名证明人,证明人中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初审意见以及相关书证物证材料、证人证言须分别在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后,对第一次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初步确定为补助对象,并将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材料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3、县级审核。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县市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初审名单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市州核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的《审批表》及相关信息材料报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市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审批表》及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核实。
经核准后,由市州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将补助名单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湖南长沙原民办教师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湖南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偿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湖南民办教师和湖南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新政策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