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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权转让后债务问题(那公司以前的欠款怎么要回来)

admin1周前73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公司法股权转让后债务问题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公司现在转让给了其他人,那公司以前的欠款怎么要回来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官司输了,股东为逃避债务,集体零元转让公司股权,债权人怎么办
  2. 公司转让已经变更公司名称,以前债务,公司承担还是以前股东承担
  3. 公司现在转让给了其他人,那公司以前的欠款怎么要回来
  4. 一人公司转给其他人债务怎么分配
  5. 股东放弃被投资公司债权和转让被投资公司如何财税处理
  6. 股权转让出资额会变吗
  7. 公司股东有3个,现其中一个股东要退股,退股股东是否承担以前公司的债务

官司输了,股东为逃避债务,集体零元转让公司股权,债权人怎么办

你好!官司输了,股东为逃避债务,集体零元转让公司股权,债权人怎么办?

正常的途径是债权人依据买卖合同,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偿还了债务之后,再按照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向转让股权的股东追偿。

公司转让已经变更公司名称,以前债务,公司承担还是以前股东承担

原则上,如果属于公司债务,不论公司股权转让给谁,经过几次转让;也不管公司名称变更几次,现在名称是什么,公司债务都应当由公司承担。

如果股东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仍未实缴出资,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是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总之,先分清是公司债务,还是股东个人债务,才能找到正确的方法。

公司现在转让给了其他人,那公司以前的欠款怎么要回来

你有借条或欠1条吗?首先你要锁定债务人u,就是谁欠7你钱?公0司?公2司老板?合资公6司?这要从0借条或欠1条记载的内1容予7以6认0定;其次,就是公2司的转让,是股份转让还是什4么n性质的转让?我建议你到工q商局查询公5司变更登记情况,我觉得债务人l还是公1司,转让的仅5仅2是股权,你还是可以1找现在的公8司要钱。

不b过有个g问题你要考虑,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超过还款期限2年,法院不x会保护你的债权。你如果超过了k2年,必须收集中0间主张过债权的证据,每次不d能超出2年。o┊琛┊ㄅe◇ⅷ╔trv瑭zo┊琛┊ㄅge◇ⅷ╔u

一人公司转给其他人债务怎么分配

一、一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法人,是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公司和股东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公司作为法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表人,二者不能混淆。同样,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而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公司依旧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对于受让股权前的公司债务依然由公司承担,不是原法定代表人承担,股东的变化不影响公司的债务债权的承担。但基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转让方自愿承担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巳经形成的潜在债务,那么在公司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向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追偿该笔债务。

股东放弃被投资公司债权和转让被投资公司如何财税处理

【解答】问题1:

从贵公司角度看,欠关联公司的货款和欠股东的借款,均为贵公司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自动或经过协商等放弃了债权,实际上属于债务重组。因此,贵公司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确认债务重组所得。

对于债务重组所得的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第四条规定,提问中的股东和关联方放弃债权不能适用债务重组准则,而应作为权益性投入核算,贵公司应计入“资本公积”。

对于贵公司依法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和其他应税收入一起扣除税前扣除项目,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贵公司如果存在可以依法税前弥补的亏损额3500万元,自然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弥补亏损。

问题2:

转让公司,通常理解是股东转让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尤其是控股股东转让控股权。因此,问题2所问的问题,主要应该是针对转让股权的股东,对被转让的公司只是变更了股东,该公司不涉及股权转让的税务问题。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所得税,不会涉及到增值税,因为非上市公司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征税范围。

1.印花税问题

(1)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政策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俗称新三板):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自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适用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按问题描述,该股东投资该企业是亏损的,最终是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税额的。

(2)企业所得税

如果股东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转让股权就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根据问题描述,股东转让股权和债务重组均为损失。对于企业资产损失,可以依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计算并确认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并按照25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准备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明资料,留存备查。由于存在关联交易,按照25号公告规定,只有满足“独立交易原则”的“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股权转让出资额会变吗

一、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二、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对转让后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了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转让后其股东身份不再拥有,其出资义务也就应由受让方承担。所以,原股东只对转让前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后,由受让人继续承当出资义务。

这样做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我国《公司法》奉行资本确定的原则,要求注册资本确定而维系不变。出资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股东之间通过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展示的约定义务,股东之间的约定义务不能排除法定的出资义务。

2、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未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负有的债务,也是一种对公司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当未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将出资视为债务),债务人发生变化,就形成债务转让,而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包括公司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规定,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出资的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应在不实和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当被执行人有能力清偿债务时,可以不追加,也没有必要追加出资者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有3个,现其中一个股东要退股,退股股东是否承担以前公司的债务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

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

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

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

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

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

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因为股权转让,不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的退股,无需进行清算,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即可;单纯因为股东申请的退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扩展资料:一、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退股的限制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

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

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一气,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

因此,必须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

第一,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

当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时,退股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第三,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

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

关于公司法股权转让后债务问题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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