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被同学强行拉走犯法吗,大学被强制威胁参加活动合理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女生醉酒后被同学强奸,该怎么办
怎么办?难道就该忍气吞声?不,应该立即将他绳之以法!
乘人之危,强奸女生,是严重违法行为,性质极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应当报案并绳之以法,这种人不受到法律的严惩,就会为虎作伥,危害社会。
第一,受害者千万不能听信他的理由或求饶,任何理由都不能让一个人去违法!一旦违法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饶恕,千万记得——对这种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第二,本该受法律严惩的人,你不追究责任,看似宽容大度,其实是纵容犯罪!好比看见别人在杀人放火都不制止,反而听之任之,这种人说白了,就是罪犯同伙!
第三,犯了法不追究,不付出代价,那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这种现象不仅对受害人是极大的伤害,对社会来说就是”毒瘤“,常常以往,犯罪的人会原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乱,危害极大。
因此,女生醉酒后被同学强奸,应该立即报案,不要顾及情面,不要委曲求全,不要不好意思,不要让罪犯继续逍遥法外,尽早归案,让他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在此也告诫那些有强奸犯罪倾向的男生,千万别以为同学关系好,同学喝醉了酒就可以为所欲为,让精虫冲昏头脑,作案五分钟,毁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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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同学小伙杠杠帅,前几天被强奸了,怎么办报警有用嘛
首先你要知道,强奸犯罪在我们国家是针对女性而设立的法律法规,而不是男性,尤其不能对巳经属于成年后的男人。所以,报警没有用。
既然你的同学已经是一个读大学的学生,应该年满十八岁了,起码超过了十六周岁。所以根本就不可能被强奸,就是真的被强奸了,从法律角度来看,也不可能把对方的女性当成强奸犯来制裁。更何况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即使报警公安部门也不会受理,特别是没有任何法律条款受理这样的案例。
15岁少女被同龄人强迫卖淫后遭肢解,未成年犯罪何时止
谢谢邀请
俗话说:"冰冻三日,非一日之寒",几个未成年少年犯这样的重罪,我想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并非一日之事,这与社会上存在犯罪的土壤有关,小小年级就结伙强迫她人买淫,并犯下如此重罪,说明了什么问题?这说明当地存在这种犯罪土壤,而且非常严重,严重到这些孩子的父母都麻木不仁,不闻不问,如果孩子的监护人关心孩子,难道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就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吗?难道孩子是一夜变坏的吗?滋生这样的犯罪,肯定有这样的土壤,如果不产除滋生犯罪的土壤,这种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就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所以,题主问我未成年人犯罪何时休?我的回答是:如果不出重典,彻底根除犯罪的土壤,很难消除这种犯罪,而要彻底消除这种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要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摄力,就能减少末成年人犯罪。否则就无法扼制这种犯罪!
几个人围堵一个人犯法吗
是犯法的,因为在现在的法律的根据中,如果三个人或者是三个人以上聚集在一起,对他人进行威胁,或者是用其他的手段去控制其他人责备,会判定为黑社会的罪行,所以说超过了三个人及三个人以上去围堵一个人的话,将会被法律所盼判决的。
一个18岁女学生喝醉酒断片后被男同学侵犯了,这算犯罪吗
不是算不算的问题,而是确确实实犯了强奸罪。也许女生在醉酒后半推半就或无意识无力气抵抗,但是我国刑法规定,凡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发生的性关系都属强奸罪。
小学同学被留置了,一定会坐牢吗
我们县一个乡的党委书记和乡长,涉嫌一起利用项目资金为自己捞取好处的案件,被纪律监委采取留置措施,他们后来就没有坐牢。也许这只是特例,但是,对于问题作出标准答案是有很大帮助的。
纪检部门对体制内的人员,一般以领导居多,采取留置措施(以前叫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调查),必定是在掌握了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才使用的。那一个人被纪检部门采取留置措施后,就一定会坐牢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县那个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的案子其实并不复杂。县里一个县直部门(县委常委当主要领导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时也是县领导,叫乡里打个报告到他们单位,说可以立一个10万块钱的项目。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关于申请项目和资金的报告写好后,那位县领导批了,很快10万块也打到了由乡财政所代管的乡政府的账户里。
谁知,那钱到位后的第二天,那位县领导叫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到他的办公室,说那个项目不需要真做,只要找个信得过的小老板,开张真实的税票,把钱套取出来就可以了,他要6万,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各拿2万。
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虽然害怕会出事,但是看在是县委常委的面子上,还是由乡长具体操作了。只是,他们都不敢要那2万块钱,而是把套取出来的10万块钱,一分不少的全部交到了县领导的手上。
过了一年多,乡长找的那位开发票的小老板因为涉及其他的行贿,被县纪律监委叫去问话。谁知,他把县纪委监委没有掌握的这一个事也主动说了出来。
当然,那小老板并不知道,那10万钱还跟一个县委常委的县领导有关。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认为,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共同贪污10万元,数额并不小了,而且是赤裸裸的贪污,影响太恶劣了。于是,向县委书记汇报。县委书记叫县纪委监委按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
于是,县纪律监委就对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同时采取了留置措施。明白了县纪律监委的意图后,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当然首先想到的是保全自己,于是说出了一个同样的事实,那就是他们是受那位县委常委的命令那么去做的。况且,他们不但没有把一分钱进自己的口袋,还由乡财政出了那笔钱的税费。
最后,事情很快也就水落石出了。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出来后,那位县领导进去了。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算失职,都受到了免掉领导职务,降到副科级的处分。
总之,被纪检部门采取留置措施了的人,十之八九最后都会要去坐牢,但是凡事都是有特例的。这,就是我的答案。
大学被强制威胁参加活动合理吗
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些活动呢?而威胁本身也是一个带有歧义的词汇,不知道你所说的威胁是何种威胁。
像我们学校一年一届的舞蹈大赛要求每个院都要参加,而我们院一届学生就40人,基本上要求每个人都参与其中。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想要参与,有些人会有怨言却不得不参与,那个不得不这算不算威胁呢?
我们院最近在进行一个宿舍文化活动,就是每周每个宿舍必须上交两份经典原著的赏析作品(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等)。我们几乎每天满课,作业也非常多,而且学院在此之前已经要求每人每两周上交一份论文研读报告,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已没有必要再举行这样的活动,但即使这样我们仍旧要完成,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威胁?
不知道你的学校有没有进行一些口头的警告,例如“如果你不做,你就被扣学分”,“如果你不完成,那么评奖评优就没有你的份”。我认为这样的威胁才算得上是一种威胁。
如果是被老师威胁,你可以上报到学院;如果被学院威胁,可以上报学校;如果还不行,可以上报教育局。
但是我建议大学时还是多参加一些活动较好,因为在活动中你可以认识到不同的人积累更多的人脉。还可以在活动中学习,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以后走出社会做铺垫。多做活动,在公共场合露面,让老师熟悉你了解你,有利于以后的评奖评优。
大学生活除了学习,最精彩的不例外就是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了。所以不要只学习却不参与活动,这样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将来回忆起来也缺少一番滋味。所以还是不要抗拒活动,有机会多表现和锻炼自己。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好了,关于被同学强行拉走犯法吗和大学被强制威胁参加活动合理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