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婚外情的经济赔偿标准是多少(婚外情的经济赔偿标准是什么)

admin1周前998

一、婚外情的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婚外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重婚罪证据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害、起诉费用、律师费等。

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对于因婚外情离婚而遭受的精神损害也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在实践中,由于婚外情概率上升,仍然有很多人想了解婚外情离婚的赔偿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婚外情方、第三者的行为是否严重影响了无辜方的生活。

2.婚外情对无辜一方精神的损害程度。可以考虑被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存在愤怒、恐惧、焦虑、抑郁、悲伤等情绪障碍;身体上的疾病是否是精神和感情上的伤害造成的;抑郁、恍惚是否影响工作生活;是否有心理疾病等等。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心方面,必要时可以委托医疗单位做出相应的判断。

3.婚外情错方的具体出轨情节。重婚的过错行为比通奸更严重,危害更大,是一种恶劣的情节。通奸相对次要。

4.其他相关因素。如婚姻的长短,婚姻的长短,婚后双方的感情,无辜一方对婚姻生活的贡献等等,都应该作为补偿的考虑因素。

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罪一方提出,只能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单独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即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姻赔偿。

2.在无辜一方是原告的离婚案件中,损害赔偿要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未提出离婚的,离婚后不能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3.在无罪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要求损害赔偿。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

4.无罪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被告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再提起第一审诉讼。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约定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三、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个人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性损害。这种伤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然而,财产赔偿可以是满足受害者个人和精神需求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赔偿,可以平复受害者的精神创伤,抚慰其感情,克服其内部环境的负面影响,即心理、生理和精神利益受损,恢复其身心健康。运用安抚金安抚受害方是缓解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有效途径。

(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是指精神利益损害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身份权受到侵害后,其健康受到相应的影响或损害,以及为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如使其无法工作、影响或丧失工资收入的精神创伤等;或者生病需要就医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错误一方的赔偿范围。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包括精神利益损害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比如配偶身份的解除,使无过错方的配偶丧失了作为配偶预期获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外,对配偶精神利益的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即对个人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综上所述,婚外情赔偿包括精神痛苦赔偿和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两种。一般来说,婚外情的赔偿标准应结合过错程度、过错情节和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程度来确定。以上是《发现法》为你编的《婚外情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全文。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婚姻和家庭事务的问题,欢迎咨询www.qifa.com的专业律师。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0ef8e712cb9e056a.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