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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收养协议需要去公证吗
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此外,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事实收养是否能办理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此外,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失独家庭如何收养子女
这个首先你得符合收养的要求的,年龄学历,收入,如果是收养的女孩,男方需要比女孩大二十岁以上,总之经过县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评估,确认合格以后才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程序
收养的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申请,同时应将收养申请书、双方协议书及有一定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承认书及所在单位的证明信提交给'收养登记机关,并说明收养子女的目的和理由;
(2)调査。
办理收养的工作人员在核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后,应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査,査明是否符合收养的各种条件;
(3)公证或登记。
经幸面审査后,确实符合收养条件的,即应准予其收养关系成立,办理收养手续。
在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的,应发给收养证明书;在基层政权机关办理的,应给予登记。
民法典关于收养的详细解释
关于收养的规定如下:
1、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2、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7、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证和收养公证书哪个好办
收养证明好办,首先是被收养家属和收养家属同意,共同到社区开收养证明信到民政部门审批,拿到手续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收养公证比较麻烦,首先到公证部门申请然后被领养与领养直系亲属到场,在同意书上鉴字化押审批后才能发证。
办理收养手续全流程
收养办理流程是:
1、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协商一致,并可以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2、双方亲自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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