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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责任(肇事后逃逸认定标准)

admin3个月前670

今天给各位分享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责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肇事后逃逸认定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2022年新交规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2. 肇事后逃逸认定标准
  3.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电动车
  4. 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后多久开始算刑期
  5. 我是交通肇事罪心得体会怎么写
  6. 交通事故主责怎么改同责
  7. 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2022年新交规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一)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逃逸后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认定标准

第一种,当事人明明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还逃离了现场,无论是开车逃走还是将车辆丢弃之后逃走,都算是肇事逃逸;

第二种,发生了事故,但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犯错,不是责任方,于是开车离开现场;

第三种,当事人可能是酒驾或者没有驾驶证件等,待警方到达后,不听从指挥,擅自弃车离开现场;

第四种,虽然当事人把撞伤的人送到了医院,但是没有报案,并且没有特殊原因就离开了医院;

第五种,虽然肇事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却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

第六种,当事人在接收警方调查时逃离;

第七种,已有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是知道交通事故的,但是当事人还是离开了现场并且也不承认发生了事故;

第八种,没有赔偿相应的费用,或者是未能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留下了假的联系方式,而且未经同意强行离开事故现场。

这八种行为都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电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该规定,只有那些时速低、重量轻,不具有一般机动车的危险性的电动自行车,才会被认定为非机动车。

实践中,电动自行车一般认定为非机动车,但如果其超过20公里/小时的国家标准上限,极有可能要认定为机动车。在现实中,有不少人会私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调高时速),以达到提高行驶速度的目的。若违反交通规则或相关法律规定,引发一定后果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交通肇事罪。

如果醉酒的话,则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

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后多久开始算刑期

刑期的计算不是以法院判决的日期开始计算的,而是以犯罪嫌疑人被收押之后计算,比如在看守所等待审判已经是开始服刑了。

我是交通肇事罪心得体会怎么写

反思自己的过错以后要遵章守纪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换位思考看问题,痛苦过去,痛定思痛

交通事故主责怎么改同责

可由处警民警修改。此类修改涉及法定责任,应慎之又慎。如果经民警现场勘察已做出事故主责结论,一般不再修改。确需修改的,应由当时处警民警依据事实依法做出决定。其他人无权修改。

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分属于公职类考试中的一个常考点,考试在此以间接考察为主,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区分两罪。另外,也要求考生能够准确记忆交通肇事罪的几种特殊情形以及危险驾驶罪的构罪情形,下来我就带大家学习此部分内容。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概念我们可以分析得出:

1.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回忆之前犯罪构成要件知识点,即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

2.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3.该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考试中,要准确记忆并理解该罪概念。其次,考试中常考该罪的几种特殊情形,接下来我们学习此部分知识。

(二)交通肇事罪的几种特殊情形

1.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车辆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2.“因逃逸致人死亡”,要求因为行为人逃逸,使得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注意:一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逃逸,如果离开现场向公安机关自首等不是为了逃避制裁的,不是逃逸。二必须是因为逃逸的原因导致人的死亡,如果当场撞死,或者死亡已经无法避免,不算逃逸致死,一般是指逃逸造成的未及时抢救而死亡。

3.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例:张老板由于去机场怕误机便一路赶时间,指使司机小王闯红灯,结果与另一车辆相撞,造成对方车辆一人死亡,四人重伤,最后责任判定张老板方全责,此时给张老板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4.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例:张老板去机场路上在车上睡着了,司机小王怕老板误机便一路赶时间,连闯红灯,结果与另一车辆相撞,造成对方车辆一人死亡,四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张老板指使小王尽快将车开离事故现场,最后责任判定张老板方全责且重伤的人员由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此时给张老板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5.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例:正值寒冬出租车司机小李半夜12点由于犯困闯红灯将刚喝完酒步行回家的老刘撞倒,车从老刘左腿压过,流血不止。小李见状十分害怕,便将老刘放在后备箱丢弃在该市较为偏僻的某沟渠里。次日,清洁工老王发现老刘尸体。此时给小李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总结区分: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交通运输安全,后者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

2.犯罪地点不同:前者发生在道路上,这里的道路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后者发生在道路以外的地方。

二、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

从概念分析得出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该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3.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4.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

(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追逐竞驶是指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行为。例:在道路上频繁变道飙车。

2.醉酒驾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注意:此处的醉驾标准,常以判断题形式直接考察。

3.超员超速行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注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严重超员、超速行驶负有直接责任的,以本罪论处。

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注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以本罪论处。

总结区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

1.概念不同。两罪概念如上文所述。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3.在犯罪行为方式上不同。

4.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要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险驾驶罪仅要求危及到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潜在的危险。

5.定罪量刑不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便是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此部分知识点常以案例形式间接考察犯罪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希望大家能够准确掌握并加以区分。

关于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责任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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