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规定和依据和继承人可以有条件的放弃继承权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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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放弃房屋继承权,反悔了,已过了3年怎么办理继承
您好!
这种情况下,取决于三个因素:
当初放弃是否完全自愿行为是否已经继承完毕反悔的理由不同因素的结果,会导致是否可以反悔。
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题主提到:书面放弃房屋继承权。
从我国最新《民法典》的规定上,在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中:
继承开始后,继承法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放弃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而且必须是自愿的。如果题主满足这两个条件,基本可以认定:当初的放弃行为有效。
放弃之后是否可以反悔?这里有三种情况:
1.当初的反悔,是否自愿行为?
当初题主在书面放弃继承权的时候,是否完全处于自愿的行为。
如果受到胁迫、诱导等做出的放弃,那么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主张放弃无效。
另外提示一点:如果当时做的是放弃继承权公证,“反悔”这种行为受到支持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2.是否已经继承完毕。
如果继承权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由其他继承人完成了财产的继承过户手续,那么,可以认为继承、放弃继承等行为已经履行完毕。
正常情况下,既然能继承完毕,说明整个过程是合法的。履行完毕,就无法再行反悔。
3.反悔的理由。
如果没有办理完继承手续,题主也提不出当初有任何被诱导、胁迫的证据,只是从自身角度确实反悔了,那么,就要靠法院判决是否支持。当然,这里给不出绝对的答案。
另外题主提到:过了3年。这应该是出自《民法典》(或者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的规定:
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注意,这里规定的三年时限,是指自得知自己权利被损害之时起计。如果题主因为放弃继承权、导致自身受到利益损害,那么,什么时间得知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不一定是放弃之日作为起点。
放弃股权要走什么流程
股权继承放弃需要通过书面的意思表示来作出。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吗
可以放弃的。一,如果父母的遗产债务超过实际资产,继承了,还是要还一大堆债务,就没有必须要了。
二,自己的事业比父母的遗产还多,还大,就不需要继承父母的遗产。捐赠给养老院就好了。
父母做房产证为何要子女签字放弃
父母住房,是父母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和他人无关,
儿子不存在签字放弃的问题。
如果爹妈不在了,办理继承,儿子想放弃继承权,需要爹妈去世后,所有你爹妈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此时签署放弃协议,然后一起签字按手印,做公证,
取得公证书,此时放弃才有效,
被选取继承人可以凭继承公证书,去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遗产放弃公证费2021年收费标准
1、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异地怎样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继承人可以有条件的放弃继承权吗
您好!
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放弃继承权必须是无条件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是完全可以有条件的。当然,前提是条件必须合法。
但是,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情况很少。
如果有,多数继承人的想法是:我同意放弃继承权,但条件是必须要把自己的份额给到某某人,这种情况下,条件虽然不能说违法,但是不成立。
分几个方面说明一下:
继承权意味着什么?如果是合法继承人,即完全符合继承人的条件,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但是,继承权可以理解为“个人可选择的权利”——这个权利可以不要。但是,不能转让。
我们举个类别的例子:如果一人一票投票选举,自己这一票可以不投(即放弃),但是不能把自己的这一票投票权转让给别人、让别人投。
因此,继承权是自己被赋予的权利,只取决于自己选择接受、还是放弃。继承权不能转让、甚至“出售”。
这里多提一句:
如果个人放弃了继承权,自己放弃那部分,只有两种处理办法:
被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继承人之间协商,全部达成一致后进行分配,但是不取决于放弃人自己的意见。
可以附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民法总则》的第一百五十八条中: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结合这一条,以及上述中所说、继承法没有规定不能附条件,可以理解为:在“继承”这个民事行为中,放弃继承权也是可以有条件的。
当然,具体附什么条件,要看题主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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