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程工期顺延责任包括发包人没有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时开工的;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等。
一、
如何认定工程工期顺延责任
工程工期的顺延责任包括: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
工程合同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工程合同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确定,或者按照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索赔;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一并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时间限制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时间限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所以,对于这个施工合同的备案时间,那么一般在七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毕了,这个在关于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管理办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这个是必须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这个需要在30天之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