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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仇人孩子犯法吗(我需要负责吗)

admin2个月前51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抱走仇人孩子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人贩子抢我孩子,我捡起石头砸的人贩子头破血流,我需要负责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你会因为别的孩子哭闹而让自己的宝宝把他的玩具借给别的孩子玩吗

我觉得我会在争取孩子同意的基础之上把我自己孩子的玩具让给别的小朋友。但是孩子要是不同意,我绝对不会强行让孩子让的。因为玩具的主人是孩子,不是大人,所以孩子有决定权利。不用管那孩子奶奶,在乎自己孩子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狗被人抱走在法律上属什么行为

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是狗自己走出,可被视为无主物,别人可通过法律上的先占取得所有权,当然,如果你知道是谁牵走你的狗,你要求归还,但对方拒绝,这是你可要求对方返还,如拒绝你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拐卖儿童在古代是什么罪古人如何对待人贩子

这方面内容在“循迹”的节目里听过,赛艇队长讲过。

古代对人贩子的惩罚从杖责到流放不等,明朝进一步加重惩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要带一百斤的枷锁先示众一个月,然后充军。如果是累犯,比如三次以上,那就永远充军。本人死后也要有亲属接替,继续充军。如果不仅仅是拐卖,还涉及到对儿童的人身伤害了,那主犯凌迟,从犯斩首,家人流放。

说实话,单看惩罚措施,不能说不重不严,毕竟和现代社会相比,古代人贩子很可能会牵连家人的,但拐卖儿童始终无法完全禁止。即便在我们如此发达繁荣的现代,这种犯罪依然不能根除。

如果说古代主要是为了奴役和娱乐的需要,现在可能更多的偏向于收养。所以,除了重罚,还需要做好普法工作,提高人们认识水平,让拐卖儿童失去市场,从根本上铲除人贩子生存的土壤。

丽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动机会是什么

丽江强抱三岁男孩的嫌犯已被抓获,何某伟(男,51岁,云南永胜县人)、熊某秀(女,56岁,云南永胜县人)被抓获,缴获白色涉案车辆一辆。

最大的动机就是钱

还记得全国通缉人贩子“梅姨”吗?“梅姨”,女,年龄约65岁,涉嫌多起拐卖儿童案件。

“梅姨”是一个让人痛恨的人贩子,她拐卖儿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钱。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不惜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

而丽江强抱男孩案件中,两个犯罪嫌疑人,也都五十多岁,依据常规的经验判断,他们也是为了钱。

很多拐卖孩子的人贩子,在被抓之后,供述作案动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拐卖偷抢孩子,是一个不用成本的买卖,包赚不赔。

这就是为什么一直有人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昧着良心,无视法律道德的双重约束,铤而走险的去拐卖偷抢孩子的根本原因。

最小的动机:养个孩子

对于作案动机,有人猜测说两人可能没有孩子,想要强抱走这个孩子自己抚养。

我认为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就是年龄,如果他们两个没有生育能力,不会这么大年龄才发现吧?应该早年就知道了,那么多年都不去考虑收养,到了这个年纪想着去弄个孩子养?

何况即使法盲,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是违法的。

关于这个动机,实际上很好查,只用查下他们的人际关系即可,倘若二人是夫妻关系,又有子女,那自然不攻自破。

如果二人不是夫妻关系,那所谓的养个孩子,更属无稽之谈。

万幸孩子无碍

这起事件到目前为止是最完美的结果:孩子被救,安然无恙,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虽然这两人的行为让人痛恨,他们也会收到法律的制裁,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还算有点良心和人性,没有伤害孩子。

不管是迫于压力还算其他原因,他们把孩子藏在山洞中,这是最好的结果。

也有一种可能,他们想要暂时先躲避抓捕,随后再返回山洞,带走孩子。

一切的真像,经过当地警方进一步侦查,自然会水落石出。

通过这件事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或者监护人,在看管孩子的时候,切勿大意。由于看管不周,造成孩子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而细数那些被偷抢的孩子,十之八九也都是由于大人看管不周,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人贩子抢我孩子,我捡起石头砸的人贩子头破血流,我需要负责吗

需不需要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阻止了人贩子,让孩子安全了,如果是我,我肯定先打残他然后报警送派出所,别想后果,这种人死一个少一个

人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负什么责任吗有什么依据

提起人贩子就不由得想起那些多年寻亲的人们,十几甚至几十年间他们从未间断找寻的步伐。为的是那份人世间最为珍贵的至亲血缘,也为孩子的丢失而赎罪。对于村民打死人贩子这一事件,首先在情感上是能够理解的。我也是孩子的父亲,换位思考如果让我抓住拐卖我儿子的人贩子,估计也很难控制情绪。动手殴打他是在所难免的,但我会尽量克制自己。因为制止孩子被偷是一件幸事,切不能因为殴打人贩子致死,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痛失天伦。村民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涉案村民虽未制止暴力声张正义,却过度使用暴力导致人贩子身亡。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涉案村民都将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说制止侵害发生时造成行凶者伤亡,此案并不具备此类特征

有人说村民们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实明眼人看得出来。正当防卫并不需要这么多人,在殴打的过程中,人贩子与村民的力量悬殊。并不符合“制止非法暴力侵害”的特征,这么多人你一拳我一脚,有人下手轻有人下手重。就这样人贩子惨死众人拳脚之下。如果说此案一开始具有“正当防卫”的初衷,那么事态发展到最后,显然已经演变成“故意伤害”,综上所述,村民们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特征,所以属于“故意伤害致死”的范畴。

参与殴打的村民都将获刑,只希望法律会酌情对村民进行轻判

估计村民们为了泄愤,最终失手将人贩子打死了。通过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的调查取证,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最终会对给人贩子带来致命伤的村名处以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其它村民则分别获刑3-7年不等。同时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倘若通过民事赔偿,能够得到人贩子家属的谅解(出具谅解书)。兴许法官在量刑时会酌情轻判。这也是最好的结局了!

遇到别人家的小孩抢自己孩子的玩具,要帮孩子抢回来吗

其实对于学龄前、甚至还没上幼儿园的2、3岁孩子来说,在玩耍的过程中被推搡、被抢玩具,甚至两个小朋友打起来,这些孩子间的冲突是经常发生的。

孩子的想法很简单:

要是不影响自己玩,就不太在意;

要是对自己影响有点大,比如最喜欢的玩具被拿走了,那就只想去取回自己的东西、保护自己的利益。

为了这个目的,孩子会用上自己习惯的各种方法,比如大哭,比如跟爸爸妈妈告状,让爸爸妈妈帮自己抢回来,比如自己上手跟对方小朋友抢回来、打架……

这些方法好不好呢?

不管是被抢了就大哭,还是跟大人告状,还是打架,我们成年人知道:我们自己通常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这些行为不太符合现在这个社会的道德和规范。

只是对孩子来说,他们现在还小,即便这样做了,大家都不会责怪,对孩子的宽容度会比较高。只要在孩子们渐渐长大的过程中,能慢慢改正就好了。

这其实也正是教育的意义之一: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地教会孩子,接受现有社会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遇到了问题,能够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做出合适的反应。

那么,从这个意义出发,孩子的玩具被别的小朋友抢走了,大人要不要帮忙抢回来?这已经不是重点,我们教育的重点应该是:教会孩子,遇到这样的冲突,可以如何解决,而且是用比较符合这个社会的规范和道德的方式来解决。

所以,孩子要是遇上了被人抢玩具这件事,虽然会很伤心难过,但也正是一个练习处理矛盾和冲突的机会。

这是孩子的社交必修课,“社交”这件事真不能纸上谈兵,孩子需要丰富的经验来练就,所谓:发生才有机会。

因此,发生了“抢玩具事件”,如果不是太严重,大人可以先不介入,先观察看看这两个孩子怎么样去解决这个问题。

孩子的力量本身就不大,打一下碰一下其实并不会太危险。我们可以观察等待,让孩子自己想到解决的办法、和别人相处的方法。孩子自己想到的一定比大人教的要好。

如果矛盾升级了,那家长肯定要介入,帮助孩子处理,具体可以这样做:

第一、赶紧把两个孩子分开。

分开孩子们是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伤害,然后赶紧的去安慰玩具被抢了、被推搡了的孩子。他现在可是最需要爱的时候。

第二、说出他的情绪。

当你给孩子当下的情绪贴一个标签,说出他现在是难过、是悲伤、是委屈,天然就有安慰的作用。你可以蹲下来,抱抱他:“宝宝玩具被抢了,妈妈知道宝宝现在可难过/委屈/伤心/生气了!”

孩子在你的安慰下,会渐渐的平静下来,好像没什么事儿了。但我知道,很多家长心里还是有疑问的:我难道只要安慰他就可以了吗?这不跟息事宁人差不多吗?我家小孩以后不会有心理阴影吗?

当然不是能只是安慰,我们要教会孩子合理地解释这件事,还要利用这个机会,给孩子一个孩子正确的社交示范。很多时候,真正伤害孩子的不是这件事儿,而是大人对这件事儿的解释。所以:

第三、给孩子一个合理的解释风格

孩子被欺负了,这肯定是件不好的、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就把它解释为短时间、小范围的、偶尔发生的特别事件,这样能尽量减少这件事对孩子的心理造成的影响。我们可以说:

“今天我们遇到的这个哥哥因为太喜欢你手里的小火车玩具,才跟你抢起来的。

言下之意:

明天我们就不会再被抢了;下次遇到的不是这个哥哥,也不会被抢了;如果不拿这个小火车玩具也不会被抢了;

有时候家长自己也很生气,很容易脱口而出:

“这个哥哥怎么回事,老是喜欢抢玩具打小朋友!”

一说“老是喜欢”,那被打了的孩子就会觉得:

“完了,自己好像要被这个哥哥抢一辈子玩具了!”

这就更可怕了,孩子可能觉得自己以后总是会被欺负。

第四、利用这个机会,教会孩子,除了抢,还有很多方法处理这个问题“这是我的!”“请你坐过去一点!”“你去玩那个吧!”

前两句语气严肃、言简意赅,有威慑力;

后一句给对方提供了一个方法,有威慑力的同时,还很可能把对方的注意力转移了。

千万别复杂!字一多,威慑力下降,孩子还不容易学会。

要知道,这几个句子,我们成年人看来简单,但我们要教的是学龄前的孩子,要震慑的那个小孩,也是学龄前的孩子。

教会自己的孩子说这样的句子,然后陪着你的孩子去和对方孩子说几次:

这是我的!请你坐过去一点!

几次之后,你的孩子自己处理起这样的冲突,会更有信心,他能在没有家长陪伴的情况下,自己跟对方“谈判”好。

对于学龄前的孩子们来说(学龄期孩子出现的校园欺凌是另一回事),语言的震慑力是很有效果的。

除此之外,还可以渐渐教会孩子说下面这些句子:

“我过一会儿借你玩一下”“我用我的小汽车和你换,好不好”“你等一会儿再来问我要”……

如果孩子能使用这些商议性的句子,主动提出建议,能那再遇到孩子间的小矛盾和小冲突,他就知道,除了打架,还有好多更好的处理方式呢!

没必要哭,没必要害怕,没必要找爸爸妈妈,自己就能解决。

有任何育儿问题,可以在评论里留言,我真的真的会回复哦。快关注我吧!

关于抱走仇人孩子犯法吗,人贩子抢我孩子,我捡起石头砸的人贩子头破血流,我需要负责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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