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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诉讼时效怎么补救呢(超出诉讼时效一定应该驳回吗)

admin3个月前421

过了诉讼时效诉意味着胜诉权的丧失,但是仍然有起诉权,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的相关规定,也不得对诉讼时效经过进行释明,所以如果被告不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法院仍然以实体审查结果作出裁判。那么您知道超出诉讼时效怎么补救?12364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超出诉讼时效怎么补救

  诉讼时效制度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与特殊诉讼时效,在借贷关系中,债权债务纠纷适用的是一般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在贷借关系中,债权人如果怠于行使自身权利,超过3年不主张自己的债权,则其债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债权灭失,债权人依然有机会获得清偿。

二、

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

  (一)起诉期限规定在《行政诉讼法》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诉讼法》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程序法。而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典》,《民法典》是实体法。

  (二)行政案件立案后,经过审查认为超过了起诉期限,会驳回原告的起诉,所用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民事案件立案后,经过审查认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用的法律文书是“判决书”。

  (三)超过起诉期限,当事人丧失的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即根本无权要求进入司法程序取得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有权利进入司法程序要求保护,但法律拒绝为其提供保护,即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可见诉讼时效可以多次中断,多次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而对于起诉期限却没有这样的规定,起诉期限也不可能因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而重新计算。

  对于欠款的行为,属于双方合同纠纷,并不构成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基于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来处理,但相关情况是需要在规定的起诉期限内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三、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以上就是12364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怎么补救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以向法院提供你中间有中断的情况,证明自己有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2364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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