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害行为人的责任确定包括行为具体违法性,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对象包括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剽窃、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等。
一、
著作权侵害行为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1.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着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2.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着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二、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
1.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2.图书。出版者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对作品进行加工处理,最后予以发行的书刊出版物。
3.录音、录像制品。任何有声音的原始录制品或者电影、电视剧等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葫芦娃动画片就是著作权人的录音、录像制品。
4.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自己或者请人制作而在其上面冒署他人姓名的美术作品。
如果侵犯的对象是上述的范围的,就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三、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著作权侵权行为有:
1.剽窃、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出售、出租他人作品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其他体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