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指与有配偶的人结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的行为。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
1.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
二、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不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同居的。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且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生活的,只视为同居,不视为重婚。
一般来说,重婚是两次婚姻的巧合,也就是说行为人和配偶是合法结婚的,不解除婚姻的,就与他人登记结婚,建立另一段婚姻,或者知道他人没有与合法配偶解除婚姻,与他们建立婚姻关系,这种情况称为重婚。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的处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要依法处理。因被强迫、被安排、被虐待等婚姻伴侣逃离,或者被拐卖逃离建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造成重婚的,视为重婚,但可以根据没有重婚的情况处理,经当事人请求可以解除其中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