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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怎么办)

admin4周前615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起诉离婚,对方故意躲避不出现,怎么办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离婚立案了意味着什么
  2. 起诉离婚如被告不接电话就不会 立案吗
  3.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4.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能离成吗
  5. 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调解不公,也不不立案,我该怎么办
  6. 没有被告身份证法院不给立案找谁
  7. 起诉离婚,对方故意躲避不出现,怎么办

离婚立案了意味着什么

离婚立案了,说明已经走到法院起诉判决的地步了。一般这种情况是因为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协商离婚不成,另一方又坚定的想离婚,所以只有走法院起诉这一步。

法院一旦受理了离婚案,就成了离婚立案了!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实际情况,对婚姻关系进行判决,包括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等!

起诉离婚如被告不接电话就不会 立案吗

“可以告他前妻!”

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者妻,依法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债权人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将所有连带责任人一并向法院提起偿债诉讼,债权人也有权选择“连带责任”某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连带责任”偿债诉讼。法院受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履行了偿债的被告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而就本案例而言,借款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所借的款,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现实是借款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无钱可还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如上所述,作为具有“连带责任”的前妻,依法是具有连带偿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再行起诉其前妻作为“连带责任人”为其承担连带偿债的法律义务,并经法院审理确认借款人与前妻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具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并判决二人共同承担偿债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胜诉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借款人前妻的财产。

另,特别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所借之款是因法律禁止的赌博丶嫖娼丶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所谓“债务”,法律是不予认可,前妻依法不予承担非法债务;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明示”夫或妻对外所借债务各自承担丶互相不牵扯,债权人也明知的,前妻依法不予承担该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所借大额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丶生活开支等,事后债权人也未得到夫妻中另一方“追认”的,前妻或前夫对此种债务依法不承担责任。

上述情形“前妻”有权拒绝承担前夫的连带偿债责任,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债权人对借款人对前妻的连带偿债的起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可以告他前妻!”

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者妻,依法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债权人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将所有连带责任人一并向法院提起偿债诉讼,债权人也有权选择“连带责任”某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连带责任”偿债诉讼。法院受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履行了偿债的被告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而就本案例而言,借款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所借的款,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现实是借款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无钱可还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如上所述,作为具有“连带责任”的前妻,依法是具有连带偿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再行起诉其前妻作为“连带责任人”为其承担连带偿债的法律义务,并经法院审理确认借款人与前妻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具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并判决二人共同承担偿债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胜诉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借款人前妻的财产。

另,特别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所借之款是因法律禁止的赌博丶嫖娼丶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所谓“债务”,法律是不予认可,前妻依法不予承担非法债务;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明示”夫或妻对外所借债务各自承担丶互相不牵扯,债权人也明知的,前妻依法不予承担该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所借大额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丶生活开支等,事后债权人也未得到夫妻中另一方“追认”的,前妻或前夫对此种债务依法不承担责任。

上述情形“前妻”有权拒绝承担前夫的连带偿债责任,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债权人对借款人对前妻的连带偿债的起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能离成吗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这条路走不通,想离婚,只能起诉了。

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调解不公,也不不立案,我该怎么办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应当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如果符合离婚条件,要求公安局立案。

没有被告身份证法院不给立案找谁

问题解析:

这个问题让我想到互联网上流传的一句笑话“你把身份证给我用一下呗,我用它去告你”。

这句话看似是一句笑话,实际上是透露出多少诉讼当事人的无奈与尴尬。但是造成这种无奈与尴尬的因素就是因为一些负责立案的法官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引发的。

试想一下,一个普通公民怎么就有办法弄到其他公民的身份证呢?而且双方还是原告与被告的关系。

关于当事法官究竟是怎么想的,本人不敢妄加揣测,但是没有被告身份证就不给立案的说法本身就是严重违反法律的。因为法律根本就没有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交被告的身份证。

我国法律确实规定“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但是这里提到的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也就可以了,真的与是否提供身份证无关。

问题解答:

提问者遇到这种尴尬的“刁难”,完全可以直接与受案法官进行交涉,并告知其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对此类情形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如果受案法官仍然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具被告的身份证的,那么就属于故意违法了。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出具裁定,并持此裁定提起上诉。

当然,如果法院既不出裁定,也不给立案的,当事人完全有权利向本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进行检举控告。

延伸:

提问者一定要记住一点,去法院起诉虽然没有必须出具被告身份证的要求,但是原告必须能够确定被告人是谁,必须确定其姓名,家庭住址,或者工作单位等信息,这才是有明确的被告。

例如,当事人到法院去起诉“张三”,只知道张三的姓名,其他情况一无所知的,法院也是无法立案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零九条

起诉离婚,对方故意躲避不出现,怎么办

这一世,人如孤鸿,谁不是谁的过客呢?

吵架归吵架,吵架的时候离婚都放在嘴上,恨不得怎么让对方更痛怎么说,但是到真正的离就不一样了,互相伤害,到伤害孩子,真的要去那一刻,真的是会不敢,会犹豫,是不是不要那么冲动就好了?谁家过日子还没有吵架了?这一离这辈子真的就看不到尽头了,也许社会变了,人们的想法变open了,但是家庭始终没有变,结婚那可刻许下的诺言是真心的,只是在最后实践的过程中发现很难,累了,卷了,想放弃,但并不一定是真的,有时候是有假象的,就连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是假,到真正做决定那刻开始犹豫,因为不敢啊,人生没有后悔药,每走一步就定格了,对于人生这场游戏来说,没谁是完全懂得规则的,有些是被迫守规矩,有些事不敢不守规矩,有些人确实真的不懂规矩,规矩又在随时变化,那些本来就不懂规矩的人,又因为变化就更不会玩了,自然就出局了,出局那刻才想为啥自己就不能跟别人一样呢?他做啥我做啥,好歹不会出局,虽然不会多么优秀,但也不至于被淘汰啊,一旦淘汰是要比原来费几倍功夫再重新加入回来,这是幸运的,有些被淘汰了就再也没机会回来了。且行且珍惜!

文章分享结束,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和起诉离婚,对方故意躲避不出现,怎么办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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