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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提供资金账户犯法吗(自有资金进行私人放贷算违法吗)

admin1周前70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帮忙提供资金账户犯法吗的问题,以及和自有资金进行私人放贷算违法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腾讯有权利冻结用户资金吗

没有法院宣判。谁都没有权利来冻结用户资金。更何况这只是一家企业。虽然体量庞大。毕竟还是娱乐服务行业。用户就是上帝。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不要乱出幺蛾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谁给你的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有钱就膨胀。在古代那就是草菅人命。要株连九族。姓马的就不是好东西。靠小学生发家致富。有钱了不思回报社会。就想着四处捞钱。马云虽然也很坏。靠女人发财。但是他可比马化腾有良心多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自有资金进行私人放贷算违法吗

就你的问题回答:月息2分,不违法,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自有资金进行私人放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之间形成“借款合同”,法律性质为“借款合同关系”,也就是所说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违不违法,关键在于利息合不合法,借款的对象数量,所以这里要说一下利息和借款人数的问题

一、关于利息

根据2015年9月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分为三种情形:

1.年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也就是对方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就属于这种情形。

2.年利率24%到36%以内的,分段计算: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24%到36%之间的利息法律既不保护也不反对,对方不还法律不支持你要,对方还了法律不支持退还。

3.年利率超过36%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所说的“高利贷”了,即是对方还了,也要求你退回去。

二、关于借款人数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283号2001年4月26日)中提出“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的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主体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其行为特点是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没有合法的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出借款项一般笔数多、累计金额大,多个借贷行为累计持续时间较长,客观上已形成的一种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因此,如果以“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则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因此,建议借款人数不要太多。

也有人问会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回答不会。非法经营罪必须要有“经营行为”,也就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经营,靠经营牟利而违法国家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而一般的民间借贷很难达到这个条件。而且根据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2012〕刑他字第136号),高利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后提醒一下,利息合法,人数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可是暴力催收则可能违法。

几个私人筹集资金做小额贷款违法吗

按照有关规定小额贷款业务应该由小额贷款公司经营。

几个私人筹集资金做小额贷款,不符合法规规定。

首先介绍一下小额贷款业务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而且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其次,需要强调的

由于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为了规范整顿“现金贷”(含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有关事宜,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印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并于当日实施。

第三、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发生在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的行为。

二、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形成的借贷,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属于民间借贷。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属于民间借贷。

综上,既然几个人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可以参照民间借贷的规定从事相关资金融通,但不能突破国家法律规定,切忌形成高利贷,而且要杜绝非法催收、暴力催债,更要坚决防止步入非法集资的桎梏之中。

私对私转账1000万,银行会管吗

不管什么样的转账,其实都是在银行监控之下。如果转账数额比较大,银行会给与关注。不过在银行关注之下,个人不知道而已。要知道,个人5万以上交易、20万以上转账,都受到大额可疑监控。

不过,大额交易报告的上报主要面向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不涉及额外履行报告责任。如果资金来源清晰合法,而且账户属于可信的大额账户,也就是经常有大额款项来往,那么私对私转账1000万,银行不会做额外的无用功,所以在实际合法合规交易中几乎无感知。

1000万私对私转账,显然属于大额转账,肯定会受到银行特别关注。但只要资金来源合法,资金去处合规,银行不会给予以特别的对待,有需要的时候,银行会给于相应的提醒。但银行必定会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这个转账行为。

也就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其实监管机构已经知道了这一笔大额转账,并有相关记录。

关键在于资金来源合法,资金去处合规,所以银行不管你而已。如果资金来源存疑,或者是资金去处存疑,那么银行就会要求出具相关手续来证明自己。

关键在于合法合规赚钱,合情合理花钱。

过桥垫资算非法放贷吗

对信贷行业的朋友来说,过桥贷款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过桥贷款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贷款到期了没能力偿还,然后就找第三方公司先把这部分钱给还了,银行(或者其他信贷机构)再给企业续贷,续贷所发放的钱用于偿还这些第三方公司的资金。

过桥资金的存在可以有效的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避免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这对于维护企业经营稳定是非常有帮助的。

但在现实当中,过桥贷款到底合不合法一直没有一个定论,目前我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过桥贷款是违法的,但是过桥贷款本身的利率又超过了民间借贷利率本身的法律界限。

之前我国对高利贷的界定是两线三区,也就是24%年以内算是合法的,24%~36%属于自由利率,超过36%的部分属于高利贷。

而前段时间最高法院对高利贷界限进行修改,修改之后高利贷的界限是一年期银行LPR贷款利率的4倍。

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是3.85%,4倍就是15.4%,这意味着如果民间借贷利率超过15.4%,就可以认定为属于高利贷。

但是目前过桥贷款的利率要远超15.4%的水平,过桥贷款一般都是以短期为主,期限在3天到10天不等,日利率一般在1‰~5千‰不等,大多数地区都是在日息2‰左右,折算下来年化利率高达73%。

73%的利率不论是按照旧的规定还是按新的规定来看,都属于高利贷的范畴,既然是属于高利贷,那么超过15.4%的利率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另外这些过桥贷款本身就是以发放信贷为目的,针对的客户都是一些不特定的群体。

而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具体来说,民间借贷公司构成经营罪的有几个特点:

1、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2、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3、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4、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从目前各大垫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他们基本上都符合以上几个特点,如果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就构成非法经营罪。

但在现实当中,我们是很少看到这些垫资公司被起诉到法院,并被判非法经营罪的,实际上目前我国一些监管部门对于垫资公司都处于一种默认的状态。

为什么要允许这些垫资公司存在呢?其原因是目前我国有很多中小企业,从银行借到款之后,到期都有可能没法正常偿还,如果银行强制他们还款了会导致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这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因此一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都鼓励银行不要抽贷、断贷,比如2018年8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通知提到,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应盲目抽贷、断贷;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但对银行来说,企业贷款到期没法正常偿还,潜在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即便银行允许他们延期了,但期限也不会太长。

这时候过桥贷款就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由这些过桥贷款公司帮企业还清贷款,然后银行再给企业继续放贷,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出现断贷抽贷的情况。

因为过桥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过桥贷款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我国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严禁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内外结合参与到过桥贷款当中,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参与过桥贷款并从中牟利,那就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了。

施工总承包业主要求打保证金现金合法吗为什么

一般情况是发包方发包给承包商,然后承包商再以内部施工协议的方式转包给第三人,业内称为挂靠。挂靠合同无效,违反了建筑法,发生争议后工程款应按照施工进度予以结算,承包方所得挂靠费法院可以没收。你所说的保证金是你们双方合同约定,事后是要退还的,如果本身承包方没有拿到该工程或本身和该工程没有实际关联就收取了实际施工人的保证金,那么这种行为涉嫌犯罪。如果工程属实,也与承包商有关,在收取保证金后只是因其他原因没有开工,则实际施工方可以合同违约起诉。实际中,除了保证金还有进场费等名义的约定,也有预扣税款等情况,随着工程进度实际施工方提供真实发票并要求打款后,承包方应退还预扣的税款,该税款的性质实质上仍然是工程款。如果承包方拒绝或拖延退还工程款的,将来可能涉及纠纷需要法院起诉,如果承包方将款项私自从公司对公账户转出至董事、高管个人账户挪用或挥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者侵占罪。此时,若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财产不能区分的,在民事关系上个人需要承担对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因金钱特性占有即所有,所以占有着具有处分权,所以在罪与非罪中比较难以区分。

公司长期用老板的私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这合法吗是否构成偷税漏税

谢邀!

用私人银行账户发工资是否涉及逃税,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果企业利用私人账户发全额工资,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视同“现金”支付工资形式记账,不存在逃税问题。但如果企业发放工资采用“二次工资”形式,即员工工资一部分是对公账户发放,一部分通过私人账户发放,这种情况可以基本断定是在逃税。

现在企业发放工资,一般都是通过网银银行代发功能,方便快捷。但也有的企业没开通网银代发功能、或某种原因不能使用,有的企业甚至连网银功能都没开通,都是采用现金发放。如果要支付长期驻外地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呢?只好从对公账户转账(或“钱不离柜取存”)到私人账户,再用私人账户支付了,然后财务视同支付现金记账。

可能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互联网这么发达,网银这么流行,为什么还这么原始。实际上,现实中我们想不到的情况太多了。就像前不久报道的江西某地,一个性格内向会计,居然手握企业各种印章,进而挪用巨额款项的事件,更让许多资深财务人员大跌眼镜。但现实就有这么多看似奇葩、但确实存在的事情。

如果企业采用“二次工资”,一般是为了“协助”员工少交个税,同时也是为了企业少交五险一金。但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企业要多少25%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或查账且盈利情况下)。在明年开始的五险划归税务部门“征收”而不是“代征”的新政策下,这种情形估计会更多。

帮忙提供资金账户犯法吗和自有资金进行私人放贷算违法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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