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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取保候审到派出所办理什么手续)

admin1周前1780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的问题,以及和取保候审到派出所办理什么手续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取保候审是提审还是先取报
  2. 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
  3. 公安局取保与检察院取保候审区别
  4. 自己无要求,公安主动取保候审,合程序吗
  5.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第77条是怎样规定的
  6. 取保候审到派出所办理什么手续
  7.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流程

取保候审是提审还是先取报

应该是先取报吧,取保候审的流程:首先由犯罪嫌疑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后,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另一种是度提供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及其需注意的若干事项?

文|吴斌律师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取保候审,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因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均希望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是不是很容易?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取保候审又需要走哪些程序?取保候审成功后,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等等问题,均是很多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笔者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司法实践,就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取保候审后的一些专业性问题进行探讨。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条件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均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及其家属,都误以为自己递交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即可取保,其实,这是比较天真的想法。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申请,比较常见以及有效的作法是由辩护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基础,是建立在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比较详细以及专业的了解之后,依据事实与法律,并进行比较有针对性地撰写出《取保候审申请书》,以此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概率。本文申请人为辩护律师,被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文件资料: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刑事授权委托书、近亲属的关系证明文件以及起关键作用的《关于某某涉嫌某某罪一案取保候审申请书》。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先到羁押当事人的看守所进行会见,会见主要是针对涉案罪名,是初犯还是累犯,如是未成年人必须特别注明,涉案时间、地点、人物、涉案金额等涉案情况进行沟通,并了解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等,并提出符合取保候审的辩护意见,最终形成书面的《关于某某涉嫌某某罪一案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提交给审查机关。

三、审查取保候审的主体

审查主体:侦查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审查机关)

审查机关,首先会审查当事人是否是累犯,是否是犯罪集团的主犯,是否具有自伤、自残等办法逃避侦查,严重暴力性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当事人。

其次,审查申请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针对被申请人是否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事由,比如:

(一)当事人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当事人是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当事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当事人是否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审查决定期限:审查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取保候审的通知一般情况下会回函通知辩护律师,批准取保候审的通知一般情况下会直接通知被申请人近亲属。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普通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涉及走私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海关缉私局;涉及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国家安全机关。

取保候审成功获得批准后,根据案件管辖原则,确定具体的执行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批准取保候审后,本文称为被取保候审人。

五、执行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事项

1.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保证金和保证人,两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作为取保候审方式,不得两者兼用。

2.保证金数额确定原则: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成年人一千元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责令缴纳人民币五百元以上的保证金。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在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

3.保证人需具备的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2)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4)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当然,符合条件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以及成名子女,均可以做为保证人。

4.取保候审期间需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六、取保候审的解除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比较少会主动通知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取保候审,而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辩护律师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向执行机关提出解除申请,后由执行机关进行解除。这点对于很多成功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不进行解除,公安系统可能会继续显示你为取保候审人员,出国或者对工作都可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七、笔者的感悟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前中后事务会比本文所述内容烦杂、多变;因此,不懂之处,可与笔者联系沟通。

笔者认为,取保候审并非容易之事,但是作为辩护律师,依法依规尽职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即使机会很渺茫也要尽力去争取。毕竟,在笔者经办的多起刑事案件中,经过多翻的努力,依然可以实现N多起取保候审的成功案例,比如:饶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叶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雷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朱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许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陈某某涉嫌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陈某某涉嫌赌博罪等案件。(由于篇幅有限,不一一列明)

笔者借此文呼吁,我们国内的司法机关可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释制度,对于不是故意杀人罪等八大类重罪的刑事案件,放宽取保候审的审批尺度。毕竟,取保候审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羁押人员的生活费、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又可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何乐而不为?况且,取保候审的难易程度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此致。

公安局取保与检察院取保候审区别

1.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其依据的法律都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自己无要求,公安主动取保候审,合程序吗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没有要求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第77条是怎样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属于取保候审的条件规定。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到派出所办理什么手续

一、怎么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取保候审程序: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2、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需要的相关材料与法条解析,如果你也有类似的问题,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利益,最大限度的收到法律上的援助。当然,实际情况也并不是通用的,取保候审,最重要的还是与办案人员协调沟通,以获得最多的理解。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流程

走撤案手续。公安机关取保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经补充检察院仍然认为事实不清的,或者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宣告不起诉。不起诉后,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刑事案件程序,走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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